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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老师在吗,我想问一下,开车时没有注意到刮到别人了,后来人家报警了,但是当事人没有去,车主去交通队了,以为是小事,就说是自己开的车,结果警察调查出真正的事主,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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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的签条有法律效益吗?
    对方签钱。我又不想带着原件,请问。在什么情况下,复印的签条也有效,是不是应该找公正部门监督复印签条>


·那么作为女律师的司法系统的家人应当建议女律师停止这种
    那么作为女律师的司法系统的家人应当建议女律师停止这种代理活动么?并远离诱导其违法的资深律师么?


·超出结算工程款金额,又索要一些材料等等费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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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们这边半年不给工资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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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三十前口头把宅基地和老房买给他的哥哥,当时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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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还手者还要被告赔,你们好!甲与对面的邻居乙夫妻二人发生争吵后
    你们好!甲与对面的邻居乙夫妻二人发生争吵后,乙二人拿一支竹棒冲进甲家里打伤甲,甲还手也将乙二人打伤,之后甲乙三人验伤为轻伤,乙方伤只是要重一点点,但乙方家人却以乙方老为由要求赔偿一次性几万元来入院治疗和以后乙方自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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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买房的人一起在银行签了借款合同,房款十几天了没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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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首付,那个时候正在做主体,说不安全,过了几个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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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律师你好:我父亲今年5月给村里人盖房打工时,因土
    律师你好:我父亲今年5月给村里人盖房打工时,因土方塌落导致腰椎压缩性骨折,手术住院一个月,目前对方不给赔偿。这样的关系好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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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北区法律常识
·遇到欠钱不还拖车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拖车怎么办?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形强制拖车的此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没有通过法律手段是不可以强行拖车。如果发生经济纠纷,应当可以报警处理,或到法院起诉处理,可以申请法院查封车辆。但一定不能私自拖车,否则属于侵权行为,侵犯了对方的财产权,是可以起诉侵权的。所以债权债务,应当需要通过合法理性的方式处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

·国企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国企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国企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

·我家没有纳入拆迁红线范围,可以申请拆迁吗
  一、我家没有纳入拆迁红线范围,可以申请拆迁吗?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的征收拆迁是在拆迁方案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的,如果在征收范围外的房屋是不会拆迁的。  二、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租赁房屋;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办理的期限。暂停期限最长

·交通事故发生后要现场勘查吗
  在对很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事故现场往往都是可以收集得到很多有利证据的,此时对事故的处理也有一定帮助。而证据的收集往往是通过对现场勘查而来的,那么现实中交通事故发生后要现场勘查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事故发生后要现场勘查吗交通事故发生后,各方当事人应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事故经过,并交验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向当事人公开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鉴定材料。现场勘查是交通事故发生后必经的处理程序。车物损坏的,经物价部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指什么
  过失引起火车、汽车、电车等遭受破坏,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可能涉嫌构成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当然,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法规定,则不能构成本罪。也就是说,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是区分本罪罪与非罪的界限。那么,本罪所称的“严重后果”是什么意思?这要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指什么,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怎么判讲起。请看下文。一、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指什么(一)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概念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由于过失而引起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
·为什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应当公开?
  证券法规定,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是证券市场运行过程中的基本原则,是证券市场规范化的一个基本要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应当公开正是为了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一项有效制度。依据证券法规定,执法公开体现在两个方面:1.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运行规则应当公开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的有关证券市场运行的规章、规则以及一些监督管理工作制度,是证券市场参与者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要求被管理者遵守规定,就

·关于民法典167条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关于民法典167条的规定是怎么样的?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典167涉及到委托代理的内容,委托代理一般都是出现在法院审判的过程中的,民事案件有代理人,刑事案件也可以有。那么关于民法典167条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民法典中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了代理人在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应该承担连带的责任,包括代理人还有被代理人。一、民法典167条第一百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

·又犯新罪提请逮捕的程序是什么?
  一、又犯新罪提请逮捕的程序是什么?(一)受理。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法律手续是否完备。(二)审查案卷材料。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审查,审查后提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意见。(三)作出决定。检察人员对提请批捕的案件审查后,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醉驾标准是什么?
  醉驾标准是什么?“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测试”(GB19522-2004)正式出台的国家标准。车辆的关键价值驱动因素,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新标准做了调整,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从≥30mg/100ml的增加,100毫克/100ml的调整≥20mg/100ml以下,≥80mg/100ml以下,引入国家标准会增加脸部的惩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酒后机动车,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500元到200元。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由交通管理部门清醒,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公安机关的

·土地使用协议书怎么写?
  土地使用协议书怎么写?在我国,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国家关于土地使用证方面有明确的规定,我们买房时,除非办理房产证之外就是要办理土地使用证了,土地使用证如果不小心丢了,那么还可以去补办回来。那么如果土地使用协议书怎么写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土地使用证掉了怎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补办:(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三)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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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8 23:00:19:1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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