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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各位律师的及时解答:我刚查过生育保险的条例,生育津贴是指工资吗?我办理了“独生子女证”,单位是不是应该给20天的工资呢?生育期间的工资是按月发放,还是一次性发放呢?因为我已经生完小孩3个多月了,现在再提出索要工资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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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和我姐还有几个朋友开了一家中介公司,2017年8月开的,到现在有2年多了,盈利不错,现在我和我姐要退股,账目数据不清楚,要怎么退才对我们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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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结婚时把户口从广西来宾五山迁到我老婆安徽阜阳市临泉县那里,现在离婚了如何把户口和小孩的户口签回原籍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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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您好!我想为我们卫工人咨询一下,因为我一位环卫工人。现在领导告诉我们,“现在环卫站有外承包商老板承包。但是工资岗位什么都不变。就是合同的形式有外承包商老板跟我们签”。但是三年前也有三个外承包商老板来承包,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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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绰号是姓名权还是名誉权?
  起绰号是姓名权还是名誉权?在没有恶意的情况下一般是侵犯姓名权,在绰号对姓名人的名誉存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才涉及侵犯名誉权,在绰号涉及诋毁他人荣誉的情况下,还涉及侵犯荣誉权。给他人起绰号的行为,如果没有对他人名誉或荣誉产生不利影响,一般不构成侵犯名誉权或荣誉权。但是,即使未对他人名誉产生不利影响,也构成侵犯他人姓名权。公民具有的姓名权是一种可以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身权利。二、侵犯名誉权的处罚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

·一、买卖不破租赁卖房人恶意隐瞒租赁事实合
  一、买卖不破租赁卖房人恶意隐瞒租赁事实合同是否有效?买卖不破租赁卖房人恶意隐瞒租赁事实合同是无效的,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

·请问信用卡逾期会立案吗
  由于民事立案的标准比较低,所以如果信用卡逾期,不符合恶意透支的刑事立案标准,一旦银行起诉逾期用户,就可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如果是刑事案件的话,立案标准就会比较高了,首先,持卡人如果被银行催收两次后超过了3个月,此外信用卡逾期金额达到5万元。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持卡人就会因恶意透支被银行起诉,恶意透支5万元就达到了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经过法院判决,持卡人很可能会有牢狱之灾。《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怎么处罚?
  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个强大的军队都有一套严厉的法律法规,作为一名军人,就更应该遵纪守法,听从指挥。那么,军人犯法该如何处置?是从重处罚或是减轻罪行,我们接下来将详细介绍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怎么处罚。一、什么是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是指指挥人员和值班、执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军事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二、犯罪特征本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军事机关的管理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

·拾到遗失物毁损灭失怎么办?
  拾到遗失物毁损灭失怎么办?一、拾到遗失物怎么办?《物权法》第l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物权法》第lll条则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任何人捡到遗失物以后,应该找寻失主或上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同时要妥善保管遗失物,而不能据为己有。当有失主来领取遗失物时

·一、醉驾出车祸交警出警没抽血是否合理?
  一、醉驾出车祸交警出警没抽血是否合理?不合理,醉驾抽血的时间没有明确的时效限制,一般是只要抓住即当场查验。醉酒驾车血液送检分两种情形:1、驾驶人醉驾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需检验事故当事人血液酒精含量。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之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一、夫妻约定共同财产制的书面协议是否有效
  一、夫妻约定共同财产制的书面协议是否有效?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两者的适用原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也就是说,对于夫妻财产关系,如夫妻双方有约定的,应按约定处理;如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约定不明确时,则适用法定财产制。即约定财产制可排斥法定财产制优先适用,前者具有优先于后者适用的效力。《婚姻法》第19条规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二、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限制:(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

·聚众斗殴罪与故意伤害罪有什么不同
  聚众斗殴罪中的伤害行为,虽然与故意伤害行为一样,都侵犯了他人身体健康,但它们又有实质性的区别。那么,聚众斗殴罪与故意伤害罪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聚众斗殴罪与故意伤害罪有什么不同聚众斗殴罪,刑法第292条采用简单罪状的方式对该罪作出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
·被告想监外执行走什么程序
  对在狱内服刑的罪犯,监外执行的程序如下: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罪犯所在单位可提供有无伪病、伪病诈病以及自杀、自残蹬情况供医生参考。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书面一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

·一、离婚少分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少分财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离婚少分财产的法律规定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但是在其他法律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上,并没有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规定。2、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3、《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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