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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买他的房时房子等级不是他的,是他们家占地分的房子,户主名是别人,六年没过户,由于我不懂,现在想过户对方一直拖,钱早就付完了,全款,现在不知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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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几年前投资了一个商铺!然后变成年利率百分之8返利,五年到期返还本金,可是到期了!它们公司以没钱为由,继续支付百分之8利润,我想拿回本金


·工伤赔赏还有护理费还有欠缺工资的经济补偿
    我是.10月受的伤004.1月做的工伤认.8月做的鉴是五级。厂方不愿意赔赏。我申请劳动仲裁。但它判的一次性赔赏是002的深圳的平均工资0%。我想问一下这一次性赔赏究竟是按受伤的那一算,还是按工伤认定那一算.还是按鉴定那一的深圳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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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律师,你好!我想请你代理刑事案件、吸x贩x的案子来自手机


·关于岗位工资有异议的问题
    关于岗位工资有异议的问题我是公司合同制员工,1993年毕业于黑龙江省邮电学校,当年7月份分配到我公司一直从事7岗工作,岗位工资累积到7D岗。2008年8月由于身体原因申请休病假,2009年11月份申请上班,安排到富山支局担任机房值守


·别人欠我1400元钱,说三分钟给我,结果一直拖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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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赛德隆电器国际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欠我货款。货款发票和订单传真都有。能否打官司追回货款。大连赛德隆电器国际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是大连实德的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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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跟我结婚生了孩子又扔下孩子走了,拿走了一些钱,我能追究她吗?我该怎么办


·我的损失应和应得收益应找谁赔偿
    我租得一房,自己用一部分,另外一部分以柜台的形式出租了几个商户,后来,来了一个大商户要和我合伙,给其他商户一定的补偿,把我的柜台货架全部拆掉,他出钱负责房屋重新装修,装修后的柜台货架算我的,作为对拆掉我的柜台货架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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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顺口区法律常识
·一、借网贷不还会怎么样?
  一、借网贷不还会怎么样?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想要赖账,那你就得考虑考虑:贷款不还有什么后果?无论你是网贷欠个人还是银行的债务,这些都是无法轻易逃脱的。从被催收到被起诉甚至被强制执行,欠款不还的路并不好走。1、遭遇罚息和违约金贷款不还,首先遭遇到的就是高额罚息,一些金融机构在罚息的基础上,还需要你支付一笔违约金,这些费用加起来,可是一笔不菲的开支,如果不想自己深陷贷款泥潭,无法自拔,还是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2、信用受损借了网贷平台的

·全国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针对抚养费,在我国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这主要是因为现实中各个家庭的情况都不太一样,如果强行规定一个具体的抚养费标准的话,会对子女的利益造成损害。那么这个抚养费一般是根据什么缺点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抚养费概念简述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二、抚养费数额确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
·民法总则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是什
  民法总则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是什么?民法在我国有着很重要的地位,是法治社会中必不可少的法律,是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依据,和人民的切身利益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对于民法的不断完善和修改让人民群众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对民法的了解是必不可少的。那民法总则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是什么?下面及详细介绍。一、民法总则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怎么解释?这其实是民法总则第93条所规定的内容:“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

·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是什么?
  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是什么?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二

·一、分户的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一、分户的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怎么写?1、农村家庭房产分割协议书为促进家庭和谐共处,保持家庭和睦团结互助,防止家庭纠纷产生,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房产编号:)壹套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甲方(父母方)代表:甲方爱人见证:乙方(长女方代表):乙方爱人见证:丙方(次女方)代表:丙方爱人见证:第一条本协议书中所述的房屋位于:,登记证书号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乙方(长次女)。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经甲乙丙三方协议,该房由

·卖方交房买房应注意什么(一)质量问题要提防
  卖方交房买房应注意什么(一)质量问题要提防。在没有入住使用之前,对于普通购房人来说,是很难了解到住宅的质量如何的。而且多数购房者不具备相关知识,因此尽管按照相关规定,买房人在入住之前,开发商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质量保证书”等,但诸如渗漏等问题依然困扰着购房者。且物业与开发商相互推脱。出现问题及时与开发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及时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保修期内有开发商维修,过了保修期或者咨询律师后发现保修期规定

·劳动合同法临时工工作时间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临时工工作时间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法临时工工作时间规定是什么?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

·每个人都很清楚喝酒之后不能开车,但是还是
  每个人都很清楚喝酒之后不能开车,但是还是会有人铤而走险,造成的后果更多的是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都会造成严重的身体损害,坚持我国相关法规对于醉驾的处罚是毫不手软的,那醉驾后果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一、醉驾后果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

·一、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未过户能毁约吗?
  一、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未过户能毁约吗?1、根据《民法典》等法律相关规定: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因此你所说的情形,你可以反悔,但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3、根据《民法典》,房屋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必须以登记为要件,如果房屋还没有办理登记过户,房屋的所有权是没有转移的,也就是说,房屋还是出卖人所有。4、但是,根据民法典,买卖合同是成立的,如果出

·撤回执行申请的法律后果是怎么规定的?
  撤回执行申请的法律后果是怎么规定的?在民事诉讼的过程当中,原告,被告如果在庭外达成了和解协议,可以申请撤案。可是有些人在决定向法院递交撤回执行申请的时候,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也是撤回执行申请的法律后果是怎么规定的?当然,这些问题对于原告方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在了解相关法律常识以后,才能谨慎的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一、撤回执行申请的法律后果是怎么规定的?我国《民事诉讼法》未规定执行申请能否撤回以及撤回后的法律后果。然而,实践中常常会遇到申请人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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