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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律师,我这有个肇事致死案件,开完庭了现在到检察院,我是河北人,每次那边传唤过去很麻烦,律师可以代理吗?在盘锦大洼区


·结婚登记,刚工作的时候单位急用身份证
    刚工作的时候单位急用身份证,同乡说他能托人办几天就能办好,我就把名字生日和家庭住址告诉他了。身份证办下来的时候我发现生日不对,就问他他说是我的年龄还不够办身份证的年龄,他的朋友就帮改了一下生日说不影响用。那时候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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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房东,房子出租后一直按合同约定付房租费,经常拖欠,我不想租,但赶了多次她也不走,2月4号到期,打110也没有赶走,我是上班的,没有时间天天找她,怎么办?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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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要担任公司法人不知道要承担什么责任是否会牵连到私有资产


·老人赡养问题,钱财怎么分
    老人有工资,一年四万多,三个儿子,两个女儿,钱财都归大儿子,其他儿子不同意,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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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贾律师,我在2019年委托朋友找到房产经纪人张xx,购买房产,因张说我各项数据不够必须花钱代办,于是我给了张3万元作为代理费用,同年1月欲购买一套定金缴纳2万元,同时张开始办理银行面签等手续,5月1日银行还未能办理成功,我


·请问这种情况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你好,请问,银行跟一家第三方机构有三方存管业务合作,银行给理财经理组织了交易所相关的产品和业务培训,理财经理在给客户介绍该交易所的产品时银行也是允许的,但理财经理在给客户做产品时给客户填写了银行的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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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岗区法律常识
·可以用建设用地使用权做抵押吗
  一、可以用建设用地使用权做抵押吗将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进行抵押时,如果没有将房屋进行抵押的,可以视为一并抵押,如果房屋是抵押后建的,应该一并拍卖,但是抵押权人不能就房屋优先受偿。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七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1、土地使用

·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指什么?
  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指什么?一、债权债务确认书指什么债权债务确认书一般是指为了明确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所签订的书面证明。最主要的作用是确认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二、债权债务确认书的内容债权债务确认书的内容主要是借款事实,借款利息,还款和还利息的方式等,具体内容如下:(1)双方当事人,甲方乙方以及各自的身份证号、住址和联系方式;(2)双方之间的协商事项,包括借款数量、利息、还款方式、付息方式;(3)双方之间协商的还款日期,以及逾期还款的相关事项;(4)发

·无证驾驶撞死人得坐多少年
  无证驾驶撞死人得坐多少年你知道无证驾驶撞死人的构成什么犯罪吗?只有先确定了具体的罪名,才能根据实际的情节,看将会在哪个范围内进行处罚,最终肇事者要坐多久的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已经收集好了相关资料,在下文中为您解答无证驾驶撞死人得坐多少年的问题。一、无证驾驶撞死人构成什么罪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并且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他人死亡的话,那么一般是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

·离婚财产小东西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法制化程度不断发展,人们在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就很的时候都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离婚也不例外,近几年,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因此在离婚的时候需要通过法律来解决产生的矛盾纠纷,那离婚财产小东西分割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一、离婚财产小东西分割的规定是什么?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针对的是不动产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针对的是不动产吗?买卖不破租赁针对的是不动产,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动产租赁不应当适用该原则,其理由如下:第一,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没有必要给予动产租赁权以特殊的保护。第二,对动产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利于财产的流通,不利于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用,不符合物尽其用的财产利用原则。第三,租赁权的物权化应有一定的边界

·环境污染问题早已变成一个势不可挡的问题,
  环境污染问题早已变成一个势不可挡的问题,世界上每个角落都存在这样那样的污染现象。环境污染不只表现在雾霾,还表现在河流、山脉等各种自然景象中。将在本文为您介绍环境污染事故认定标准及量刑标准。一、罪名由来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二手房定金是否能退
  二手房定金是否能退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

·用人单位能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能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没有到期,用人单位可以提前解约,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

·云南省超生社会抚养费标准
  在未实行计划生育的年代,人们是想生育几个孩子就生育几个孩子。计划生育开始实施后,倡导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政策的巨大变化,许多家庭都接受不了。依旧不顾国家规定,多生孩子。这种情况是无法制止的,所以国家依此制定出了超生社会抚养费。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云南省超生社会抚养费标准2017?社会抚养费含义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

·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是什么
  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是什么第一、生产。这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的财产进而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的方式。第二、先占。这是指民事主体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先占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标的须为无主物;标的须为动产;行为人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物。第三、添附。这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添附包括三种情形:混合。即指不同所有人的动产因相互掺杂或融合而难以分开而形成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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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8 22:52:50:15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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