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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下期房备案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我23年6月份全款买的期房,23年7月份签的合同,然后到现在开发商也不给网签备案,我给他转的钱,他也没放在资金监管账户里面,私自挪用了,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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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1、我是申请执行人(原告)南京祺程服饰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现在辽宁有一被执行人四案件,因距离远当地情况不熟悉,标的约200万(本金),执行1年多没有突破,朝阳、盘锦、大石桥、锦州四区各有判决书与另调解书(见附),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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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在中国法网cnlaw.net上看到您的信息,想咨询以下问题。二手房交易卖方有户口不迁出。合同上有明确写到“卖方需自银行放款后三个工作日内迁出户口”“违约超过15天,买方可要求退房”类似的条款,也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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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再婚后,女方是否有权利分割男方婚前家产,俩人登记结婚,男方现如今病危,不能生活自理。男方有两个女儿现在国外,还有一个精神问题的儿子有残疾人证。男方和男方的儿子一直是女方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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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北新区法律常识
·合同解除权由谁享有,解除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合同解除权由谁享有,解除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合同解除权由谁享有因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解除合同和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对方解除自不待言;因一方声明不履行或一方违约,对方有权通知一方解除合同亦无疑义。问题是违约方可否根据第94条第(2)、(3)、(4)项请求解除合同?如甲方迟延履行,乙方向法院告其违约,并要求其实际履行,对方可否要求法院解除合同而免除其实际履行义务?原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很明确,只有违约方的相对人可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

·专利律师怎样为专利侵权诉讼的原告辩护?
  专利律师怎样为专利侵权诉讼的原告辩护?1.审查专利权法律状态的稳定性专利侵权诉讼的原告代理人第一步要做的工作就是协助专利权人重新审查权的法律状态稳定性。代理人在诉前专利检索时,应当做到尽可能全面、充分和准确。由于发明专利在授权前进行过实质性审查,实用新型专利也须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检索报告,因此这两种专利的诉前检索重点是对非专利文献的索以及对申请日前国内公开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2.侵权证据的准备及侵权评估一般来说收集专利侵权证据可以从

·一、夫妻双方遗嘱是有效的吗?
  一、夫妻双方遗嘱是有效的吗?夫妻共同遗嘱是指夫妻之间经过商量,对共同财产采取一致意见,用同一个遗嘱的方式处理死后的财产。夫妻共同遗嘱的设立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处分的对象是作为遗产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遗嘱,我国继承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同时也没有禁止性规定。因此,按照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夫妻双方可以用共同遗嘱处分其共同财产。夫妻共同遗嘱的类型大致有三种:第一种是单纯的夫妻共同遗嘱,即夫妻双方在同一个遗嘱中指定他们的

·根据刑法规定什么是补充立案侦查?
  根据刑法规定什么是补充立案侦查?一、根据刑法规定什么是补充立案侦查?补充立案是指对已经立案侦查的案件,在侦查期间又发现新的共同犯罪嫌疑人,决定并案侦查时,将新的共同犯罪嫌疑人列为同案的犯罪嫌疑人。补充立案刑事诉讼没有单独条款规定。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必须具备的两个条件:有犯罪事实存在。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就应当对新发现的犯罪嫌疑人补充立案,并案侦查。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
·员工和用人单位接触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很多种
  员工和用人单位接触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很多种,有的情况用人单位需要给员工进行一定金额的赔偿;而有些情况,则需要进行赔偿,如果公司搬迁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具体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以下规定为您介绍:有些单位认为,发生这样的事,单位不与员工协商,直接要求员工到新的办公地址去上班即可。如果有些员工不愿意,自己辞职好了。这种想法是不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

·我国土地使用权税收规定是什么?
  我国土地使用权税收规定是什么?土地使用权税收规定,依据销售不动产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土地缴纳增值税,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1%,按照转让价格与购置价格缴纳5%营业税,按照产权证书上金额缴纳0.5%印花税,按照成交价格缴纳3%-5%的契税。一、营改增后,出售土地使用权应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二、根据财税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

·自诉案件是否收取诉讼费
  自诉案件是否收取诉讼费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二、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

·企业公司的股东撤资如何清算?
  企业公司的股东撤资如何清算?需要明确的是,企业公司的股东是不可以撤资的,有关清算情况是对股权进行清算,然后进行合法的转让。撤资是受到法律严格限制的,最好转让股权。清算是公司在破产或解散时的法律程序,此时不需要清算。解决相关法律问题,包括和公司其他股东和受让人之间的谈判。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

·平时安排加班1.5倍怎么算加班费
  平时安排加班1.5倍怎么算加班费?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21.75除8乘加班小时数乘1.5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

·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民事诉讼的案件最近几年在我国日益增多,类型也越来越复杂,为了保证我国社会的稳定。我国法律也在积极的完善相关的法律条例。但是我国国情形复杂,其中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是典型的例子。因为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地位很重要。那么我国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是什么样的?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在此诉讼中,由于被告制造了与原告相同的产品,被告是否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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