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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回重审案件原告可以撤诉吗 发回重审案件原告可以撤诉吗?发回重审后,原告当然可以撤诉了。因为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就是案件又回到了起诉时的原点了,只要法院没有宣判,原告就可以撤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在民事诉讼中享有撤诉权。当事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超期羁押如何处理?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超期羁押如何处理?一、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超期羁押如何处理?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超期羁押而言,主要是指逮捕后超期羁
·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伤残等级鉴定具体标准》具体可以查询,以下是节选。Ⅰ级伤残l.l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伤致;a.植物状态;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c.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d.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小便失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
·发行公司债券不低于多少? 发行公司债券不低于多少?《证券法》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员工撤回工伤认定申请规定是什么? 我们知道在工作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意外安全事故,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就会给工作者的身体带来一定的损失,严重者会导致工作者残疾甚至死亡,这种工作中受伤的情况属于工伤,有时候在工伤认定申请之后会出现反悔的情况,就可以按照相关程序来进行撤销,那员工撤回工伤认定申请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个人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书怎么写?申请撤销工伤认定的申请书尊敬的----社保局领导:兹有ABC公司生产部员工甲乙丙,于----年--月--日进入我公司,----年--月-- ·办理有限公司法人变更怎么办理? 办理有限公司法人变更怎么办理?一、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
·中国法定证据种类有哪些 中国法定证据种类有哪些?一、中国法定证据种类都有什么(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二、我国法理上的证据种类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按照证据的不同来源,可以将证据划分为两类,凡是来直接源于案件事实本身的证据材料为原始证据,即通常所说的“第一手证据材料”。例如,行政许可证书的正本、假冒商标原物。凡是经过中间
·股东变更后股权处理形式有哪些 股东变更后股权处理形式有哪些一、股东变更后股权处理形式有哪些?股权是一种财产权,股东的投资行为是股东取得公司股权的重要途径,也是股权原始取得的唯一途径。公司股东变更大致分为以下几种情形,一种是老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老股东;第二种是老股东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第三种是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新股东部分或全部认购形式的加入。公司股东变更的第一种方式比较简单,因为没有新股东加入,不涉及公司人合性问题,不存在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只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由转让方与
·新刑事诉讼法和解程序是什么? 和解制度原来是是西方的法律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入法后成功的实践使和解制度融入了我国法律制度当中。和解程序也不是适用于所有诉讼案件的,只有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案件才可以使用诉讼案件。下文对新刑事诉讼法和解程序有什么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一、刑事和解程序入法2012年《刑事诉讼法》实现了自1979年以来的第二次重要修改。这次修改涉及内容甚广,非常引人注目的就是第五编关于特别程序,而最引人瞩目的则是关于刑事和解程序的三个条文。如果对中国刑事诉讼实践
·有关涉外离婚房产的分配原则 随着中国的现代化,中国人逐步走出了国门,和外国人的交流也多了起来,跨国婚姻也屡见不鲜。然而由于巨大文化和习惯差异,涉外婚姻离婚的不占少数。由于双方所处国的法律存在差异,这也导致房产的分配存在困难,本文网站我们将向您详细介绍有关涉外离婚房产的分配原则,希望对您有所裨益。一、涉外婚姻中房产分配的具体原则(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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