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皇姑区律师黄页: |
皇姑区法律咨询 |
皇姑区法律常识 |
·27岁父母离婚孩子怎么判 视情况而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
·商标权质押的好处有哪些 商标权质押的好处有哪些你知道商标权质押的好处都有哪些吗?其实这也可以说成是商标权质押的作用,当然一般都是积极方面的。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告诉您商标权质押的好处包括哪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1、利于完善金融创新体系商标权质押贷款方面的探索和实践,需要由人民银行与工商局共同推动,这种创新模式与传统的金融产业内部纵向创新模式有明显的不同:它以行政区域为基础,突出中观主体的作用,具有某种横向联合的特点,体现了中观经济主体对技术进步的积 ·办理工伤赔偿的步骤是怎样的 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的话,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职工在何种条件下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在何种条件下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一、职工在何种条件下可享受带薪年休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在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才享受带薪年休假。这里连续工作满12个月,是指其开始享受带薪年休假之前的12个月,包括了在其他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例如,职工在A单位工作了1年2个月后进入本单位,如其中没有中断工作时间的,则进入本单位就可以享受年休假待遇。如其有2个月没有工作,则应当从其再次工作之时开始连续工作满12个月后才能享受年休假。二、哪
·公司变更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公司变更的法律效力有哪些?公司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但是在变更公司名称前的盖有公司公章的文件、合同等,依然有效。如果遇到对公章产生疑问的,只需提供工商变更登记信息,证明二个名称为同一公司。可以发布公告或者发函说明公章变动情况。《公司法》第七条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
·上市公司增资扩股方式主要有哪些 上市公司增资扩股方式主要有哪些公司如果想要融资上市的话,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的。我国公司法和国际金融体系当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公司的市场份额和资产达到了一定的规模以后才允许公司进行上市。因此很多公司如果想要上市的话,那么增资扩股将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上市公司增资扩股方式主要有哪些?一、上市公司增资扩股方式主要有哪些?1、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依据《公司法》第167条之规定,公司税后利润首先必须用于弥补
·公司法注册资本出资是怎么规定的? 每一个公司的成立都需要进行资本的注册,在过去,新公司还没出来之前,必须在公司登记的时候写明认缴资本和实缴资本,并且认缴资本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现在一元也可以成立公司了,很多人对公司法注册资本出资是怎么规定的不清楚,让我们来告诉您相关的法律知识。一、公司法注册资本出资是怎么规定的?认缴出资额即所谓的公司各股东承诺要对公司缴纳的资本数额,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之后即是公司的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应该在公司章程里明确记载 ·网签合同丢了能补办吗 能。如果是在做预售登记前合同丢失的话,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合同,要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声明,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火灾事故调查证据不足可以立案吗 火灾事故调查证据不足可以立案吗不管是什么样的案件,如果想要走法律途径的话,就要有机关来立案,无论哪个季节,火灾的严重性都是不可小视的,一场火灾要有相应的证据才可以立案,那么,火灾事故调查证据不足可以立案吗?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火灾事故调查证据不足可以立案吗立案是指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等材料,按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一种诉讼活动。立案时对证据是否充分并无
·余杭区对农村拆迁补偿规定有什么内容? 余杭区对农村拆迁补偿规定有什么内容?一、余杭区对农村拆迁补偿规定有什么内容:第一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二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第三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四条: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