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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年终奖是工资的一部分吗?如果申请离职,公司是否应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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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动车三轮摩托抛锚了,顺着街道自己走了,老太太为了躲避车,摔倒在台阶下摔成肋骨骨折,,应该负全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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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名应届大专毕业生,学校让实习一年但是我只实习了三个多月就回来了,通过一些办法没有继续实习,但是现在毕业证被扣住了,我想问一下再怎么样才能拿到毕业证,学校现在只发给我一张结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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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你好:情况是这样离婚15年当时女儿8岁现在孩子22岁现在起诉能要期间的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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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张显雨等五人于2018年4月1号经人介绍到呼兰区花田水乡资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干电焊活,有厂房,大门围栏,干到2018年12月21号,共拖欠工资23万多元,多次协商无果,我们五人于2019年6月份投诉到劳动局,我们没有劳动合同,也没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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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我女儿9月份上一年级,我想重新起诉过他,共同抚养教育费,他每年抚养费他都不给,都得通过法院来执行,我想重新起诉到1~18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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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同志;你好;我是一个陕西榆林地区的一名很普通的农家子弟,我有重要的事需要了解法律常识,希望你能够帮助我。真心感谢!!!我的舅舅在小时候没有了双亲,是和我外婆一起相依为命,今年我就外出打工在一个养鸡场不幸死亡,身体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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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兰区法律常识
·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有什么区别?
  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有什么区别?主要区别在于犯罪事实的认定上,无罪辩护就是认为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罪轻辩护是说承认指控的罪名,但认为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赔偿等从轻情节的,请求从轻处罚;轻罪辩护是说认为行为人构成的是比指控罪名要轻的罪名,比如指控故意杀人罪,辩护故意伤害罪。在当事人行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选择罪轻辩护不失为一个务实的辩护方案,能在法律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根据案件证据和刑法的具体规定,无罪辩护不具有可行

·不认罪会加重判决吗
  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看:1、被告人不认罪,法院也会根据庭审情况和证据情况作出判决。2、被告人不认罪,表明态度不好,如果证据充分能够证明犯罪事实,会加重判决结果。3、被告人不认罪,证据和庭审也不能证明犯罪事实或疑点很多,法官会保守的做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新职务侵占罪立案金额是怎么规定的
  新职务侵占罪立案金额是怎么规定的按照《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来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所以现在关于职务侵占罪的数额标准就是1、数额较大:6万元以上2、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二、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

·二次起诉不出庭后果是什么一、二次起诉不
  二次起诉不出庭后果是什么一、二次起诉不出庭后果是什么?被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无故不到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法庭可以根据查明的事实,并依法作出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

·工伤赔偿有年龄限制吗?
  工伤赔偿有年龄限制吗?有的,工伤赔偿最高年龄一般是60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年龄截止在60岁。(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
·拘役可以判缓刑交罚金吗?
  拘役可以判缓刑交罚金吗?可以判处缓刑,但是缓刑与罚金是无关的,被判处缓刑不一定要缴纳罚金,缓刑和处罚金之间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对于犯罪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情节不严重,认罪态度良好的可以申请判处缓刑;而判处缓刑以后是不是一定要缴纳处罚金这就要依据判决书来定。《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

·改身份证年纪要办什么手续
  改身份证名字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是:1、带户口本、身份证、两张一寸本人近期照片,到当地派出所领取两张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空白表;2、填写清楚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到所在的村委会(乡镇)或居委会(街道)签字盖章;3、写好一份户籍改名字申请书,和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更改。《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

·起诉要求房产过户诉讼费是多少
  起诉要求房产过户诉讼费是多少一、起诉要求房产过户诉讼费是多少?关于房产过户的诉讼费是不确定的,这个因人而异,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

·在我国被法院判缓刑有案底吗
  缓刑只能够相对的说明当事人的犯罪情节并不算特别的恶劣,但是已经被判缓刑就说明了经过法庭的整个审判被认定了是有罪的,所以在缓刑执行期间当事人在法律上其实就是属于犯人。看来生活中有些人对缓刑的认识还是有失偏颇的,所以才会考虑在我国被法院判缓刑有案底吗的这个问题。一、在我国被法院判缓刑有案底吗?被法院判定缓刑、拘役,已经被认定有罪,肯定是有案底的。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

·签订木胶板购销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
  签订木胶板购销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一、木胶板购销合同的含义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签订购销合同是日常市场交易中最常见的一种活动,对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一些细节和条款,我们要慎之又慎,以防合同欺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二、木胶板购销合同的签订应该注意些什么(一)买卖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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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8 22:44:26:14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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