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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股权转让的时候股东去不了怎么办 如果对方故意躲起来说明他有可能不同意转让,也可能故意阻止股权的转让。在一方故意躲起来不接书面通知情况下,因为《公司法》对“书面通知”送达方式没有具体规定,可以寻求法律救济,要求法院“公告送达”,或其他能够证明已经将“书面通知”送达其他股东的方法,比如:双挂号信等。《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
·小孩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在离婚时有孩子的夫妻双方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将抚养权判决给其中一方,而另一方需要支付孩子在未成年之前全部的抚养费用。支付给孩子抚养费保证孩子能够健康成长是作为家长的责任和义务,但是有的家长因为收入问题不想支付抚养费,那么小孩抚养费可以不给吗?一、小孩抚养费可以不给吗?父母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是可以的,但是是有条件的,那么条件是什么呢?从法律角度来说,不给抚养费其实就是免除支付抚养费。至于如何免除抚养费,其实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夫妻协
·单位没有工伤保险出了工伤怎么办理 可以依法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愿申请工伤认定,可以自己收集材料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是否缴纳工伤保险不影响工伤认定申请,只能所有赔偿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成为本罪主体。在1997年刑法修订之前,我国刑法对玩忽职守罪主体规定为“国家工作人员”,修订后的刑法将玩忽职守罪的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而使渎职罪的主体单纯化,体现了我国刑法集中、重点惩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行为的精神。但是随着我国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很多新的情况,即除了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以外,还有一些不
·企业资产规模增加股东手续怎么办理? 企业资产规模增加股东手续怎么办理?公司增资不一定需要增加股东,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资本,可以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如果是原有股东认购出资,可以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将资本公积金或者应分配股利留存转换为出资;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可以采取发行新股的方式增资。增加股东的程序一般是先要向当地的工商局提出申请,然后提交公司股东会的生效的决议,最后由股东前述认购股份的合同书并修改章程,将新的股东的名字写入公司章
·代言产品出问题明星该负责吗 代言的产品出现问题,明星需要为此负责吗明星代言的产品出现问题后,明星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要根据下面两种情况来确定:1、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如果明星明知P2P平台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集资诈骗的情况仍然为其广告等宣传的,可能构成虚假广告罪,可能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也就是说,明星明知道代言的产品有非法行为或者可能是违法行为,仍然为其代言,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包括哪些?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包括哪些?劳动仲裁是员工跟公司有劳动纠纷时维权的手段之一。 劳动裁定是指由劳动争议裁定委员会对当事人请求裁定的劳动争议居中公评与判决。在我国,劳动裁定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那么,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包括哪些?受理范围主要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诉时效为多久? 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诉时效为多久?本罪经过十年不再追诉。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构成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特此证明本人签名: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名:年月日年月日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1、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 ·公司债权转让何时无效? 公司债权转让何时无效?债权转让是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即在合同内容不改变的情况下的合同转让,债权人可以通过债务转让转让第三人签订合同,将部分或者全部的债务转移到第三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如果不符合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债权转让,则视为无效: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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