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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跟邻居有点问题,我家门是向外开的然后我邻居家门是向里开的,他没经我同意把门给改成向外开了,现在是两家门都是向外开的,一开门就有可能打架撞的人,有安全隐患,我跟物业公司说了,然后物业公司给下整改通知书了,如果说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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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我两万,利息是一分五,打了借条,但是没有写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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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出生农村的女孩,但是因为爸爸和妈妈感情不和,爸爸妈妈离婚
    你好,我是一个出生农村的女孩,我喜欢读书,但是因为爸爸和妈妈感情不和,我没有能在读书,爸爸妈?"35030194l"""离婚,我在漂坝小学读书,妈妈强行带走我,我当时不想走,想好好读书,但是还是无济于事,妈妈带我来到了四川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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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房主能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租凭合同中的一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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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倒车导致行人颅骨骨折,肇事司机拒付医药费,怎么办???<
    我一朋友在路边接电话,身后一辆面包车快速倒车将其撞倒,致使我朋友颅骨骨折,但肇事司机拒付医药费。此事已经在交警队立案,我们应该如何维权,肇事司机构成刑事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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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男友恋*一年半,不幸得了妇科病,并有可能不孕,男友在此时提出分手,请问我可以得到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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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08退役回来的09年领取自谋职业金,我跟当时的退役安置办签订了一份协议,但是协议有瑕疵,有争议,现在我想通过法律来维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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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北区法律常识
·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的区别包括哪些?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签订合同是比较常见的事项之一了,签订合同的话,那么双方都会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存在着一定的抗辩权。那么,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的区别包括哪些?实际上在法律当中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他是同一种权利,只不过叫法不同。一、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的区别包括哪些?顺序履行抗辩权与后履行抗辩权其实是同一个概念,只是法理上的叫法不一样而已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应当满足下列条

·离婚一次性抚养费是否可以?
  抚养费是牵扯有小孩家庭离婚时重频率的问题,双方可以自行商议或者是法院根据小孩的成长优势以及双方的经济能力一方,而另一方就需要每年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离婚一次性抚养费是否可以?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一、必须在离婚一次性抚养费吗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

·离婚需要做哪些准备,离婚会有哪些赔偿
  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需要做足准备,那离婚需要做哪些准备?很多离婚中,存在过错方,而过错方需要向无过错方进行赔偿,那离婚会有哪些赔偿?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需要做哪些准备当双方的共同生活无法维系,离婚就成为唯一选择。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准备工作是相当重要的。离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三项:其一,相关证据的收集,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其三,良好的夫妻协议,虽然可能无法协议,但

·个人集资诈骗罪数额不够二十万会怎么处罚?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达,社会诚信度的缺失,集资诈骗罪类犯罪案件呈上升态势,逐渐增多。此类案件一旦发生,严重影响到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更是给我们的正常生活带来了危害。那么个人集资诈骗罪数额不够二十万会怎么处罚?我们整理以下内容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一、诈骗罪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相关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

·在我国醉酒驾驶从重情节包括哪些?
  在我国醉酒驾驶从重情节包括哪些?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没有离婚小孩谁抚养权是存在的?
  继父母没有离婚小孩谁抚养权是存在的?法律规定亲生父母对其未成年的子女是有抚养权的,必须抚养自己的子女到其成年,未离婚的双方都有抚养权。途中离婚的,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要付抚养费,由另一方进行抚养。继父母双方同样有抚养权利和义务。以下是抚养权相关资料:一、抚养权的来源由于现行法律并无抚养权的概念,因此需要以监护权为媒介,阐述抚养权的来源,进而分析继父母是否对继子女具有抚养权。《婚姻法》中并没有抚养的概念,但每个词语的释义不能超出词义本身

·刑事案件被告人上诉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被告人上诉的条件是什么?刑事案件被告人上诉的条件是:1.必须有合格上诉人和被上诉人。2.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3.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

·被偷报警没有证据会调查吗
  知道别人偷盗,可向公安局报案,是否立案侦查还需根据情况确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公安机关立案,要符合立案的条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立案的条件是: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这里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接受案件后经

·书写离婚起诉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书写离婚起诉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以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帐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践中往往有些原告,总是担心没有将事实书写清楚,结果长篇大论,侃侃而谈,实际上这样做于事无补。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换句

·江苏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
  江苏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城市的发展总是会需要土地,如果农村的土地和老旧的土地会需要被更替使用,由于土地的国有化,所以土地征地的情况是非常合理的合法的,不过由于已经拥有土地使用权,所以征地会有一定的补偿,但补偿的内容很多人都不了解,那江苏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呢?江苏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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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8 22:42:32:1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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