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外区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道外区律师黄页: |
道外区法律咨询 |
道外区法律常识 |
·不小心泄露商业机密怎么办? 不小心泄露商业机密怎么办?不小心泄露商业机密会被要求支付罚金或者是经济赔偿金,违反保密协议首先要承担的是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又可以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雇员违反保密协议很可能同时侵犯了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因此,用人单位可以要求雇员承担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如果保密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违约的雇员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畸高或者畸低,双方可以要求适当降低或提高。用人单位也可以选择要求雇员承担赔
·法院可以查封抵押物价值远大于诉讼标的财产 法院可以查封抵押物价值远大于诉讼标的财产吗法院可以查封被告价值高于诉讼标的的财产,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过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过其余额部分。”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在设定抵押时,应保障抵押物的价值大于或等于其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否则不能设定抵押权。该规定的立法意图显然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使其债权获得充分的担保而有完全受偿的可能。然
·武汉律师为尚某诈骗罪做罪轻辩护,获拘役三 尚某骗取受害人冯某信任后骗取其九千多元,检方指控涉嫌诈骗罪被告人尚某,2019年3月29日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经武汉市某人民检察院批准,2019年4月16日由某分局执行逮捕。2018年6月19日,被告人尚某骗取被害人冯某的信任后,在洪山区某小区门口,以要冯某帮忙收取货款为由,骗取冯某现金人民币9600元。2018年6月27日晚,被告人尚某到称公安分局投案自首。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以触 ·工伤鉴定九级伤参能否办残疾证? 工伤鉴定九级伤参能否办残疾证?《残疾证》不是通过工伤鉴定来办理的,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由残疾人自愿申领,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申请,残联委托专门医疗机构按《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评定。工伤职工申请办理残疾证,必须在户籍所在按程序另行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凭证。残疾评定标准为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
·怎么申请商标 在我国,如果想要自己的商标受到商标法的保护的话,那就必须要向有关部门来进行申请,只有申请成功,并且已经下发了商标公告,颁发了商标证书的时候,我们自己的商标权才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没有经过这样的程序的话,那么其他人侵犯了自己的商标,也不属于侵犯了商标权,是不受到我国商标法保护的。那么如果想注册一个商标或者是品牌的话,应该经过什么样的手续呢?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申请商标的程序如下:一、第一,要进行商标查询,看看自己的商标有没有被注册过。1
·醉驾请律师多少钱? 醉驾请律师多少钱,对于刑事案件罪犯可以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律师收费是按照案件的复杂程度,结合集体案情收费的,案件的难易程度是决定律师收费的主要因素,律师的工作水平及社会知名度也是收费的主要因素,有经验的收费会高一些。醉驾是属于刑事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可以聘请律师担任自己案件的辩护人的。聘请律师是需要一定的代理费的,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那么,醉驾请律师多少钱?下面,一、律师收费是有具体标准的,与下
·贷款还清后他项权证能拿回来吗? 贷款还清后他项权证能拿回来吗一、贷款还清后他项权证能拿回来吗?1、在银行贷款没有还清以前,房子的产权证都会在银行抵押。当然,各银行的房贷抵押手续未必一样。有的办完抵押手续后,房产证就归还购房人,《房屋他项权证》(抵押)留在银行。2、而有的银行,《房屋他项权证》和《房产证》都抵押在银行,当购买者还清贷款后再退还房产证。二、他项权证的补办房地产他项权证丢失补办程序和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补办程序一样,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或损坏是可以申请补办的。补
·保险医疗费在交通事故中如何理赔 保险医疗费是保险的一种,是指投保人在购买了医疗保险之后,在投保人发生医疗费用时给予报销的一种保险种类。保险医疗费的理赔范围有明确的规定,那么保险医疗费在交通事故中要赔偿吗?比例又是多少?来为您解答。一、什么是保险医疗费保险医疗费是指投保人购买了医疗保险或者带有医疗保险责任的保险之后发生了理赔所得到的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 ·如何判断房屋是违建?拆违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如何判断房屋是违建?拆违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两个时间节点前建造的房屋 首先,《土地管理法》于1986年经审议通过,并于1987年正式实施。该法规定农村居民建造房屋使用的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但是由于法不溯及既往,在1987年之前建造的房屋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限制规定,因而不应当作为违法建筑处理。拆迁部门对1987年之前建造的房屋认定为“违建”的,于法无据,被拆迁方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进行维权。 其次,由于《
·对于江苏结婚过程是什么? 对于江苏结婚过程是什么?(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二、结婚证的办理要求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