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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谁的责任大? 医疗事故谁的责任大?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赔偿全部损失的100%)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正确订立遗嘱?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正确订立遗嘱?一、根据法律规定如何正确订立遗嘱?根据法律规定,正确订立遗嘱需要具备一定条件。这些条件包括: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行为能力。根据《民法通则》第11条、第13条的规定以及《继承法》规定,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为年满十八岁且精神正常。神智清楚的人,只有他们才有权立遗嘱。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2、遗嘱尾必须是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在受他人威胁迫或欺骗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以及他人伪造、篡改的遗嘱
·什么建筑工程决算审计?建筑工程决算审计的 什么建筑工程决算审计?建筑工程决算审计的范围有哪些?一、什么是建筑工程决算审计工程审计包括两大类型:工程造价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造价审计一般是对单项、单位工程的造价进行审核,其审计过程与乙方的决算编制过程基本相同,即按照工程量套定额。这由造价工程师完成。对于建设单位来说,由于造价审计只是审核单项、单位工程的合同造价,一个建设项目的总的支出是由很多单项、单位工程组成的,而且还有很多支出比如前期开发费用、工程管理杂费等是不需要造价审计 ·检察院批捕后可取保候审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可取保候审吗是不是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但是在我国被逮捕后就失去了人生自由,被关押了起来,如果将来人有释放了,认为不构成犯罪,那么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等于是办理了错案,要追究责任的,所以被逮捕后一般情况下都是要被判刑的。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二、检察院批捕后还能取保候审吗逮捕以后取保候审难度相对加大
·职务发明创造及其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职务发明创造及其认定的条件有哪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条的规定,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该条规定:《专利法》第6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被抚养人赔偿与生活地有关 交通事故中如果严重到有人死亡应该是双方都不愿意发生的,死亡者家属需要面临失去亲人的痛苦同时,肇事方也需要向被扶养人支付巨额赔偿,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被抚养人赔偿与生活地有关吗?请看我们带来的解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被抚养人赔偿与生活地有关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被抚养人赔偿与生活地有关,主要存在于农村与城市的区别。(一)城镇居民赔偿标准城镇居民标准,是指受害人是城镇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被扶养人
·审查起诉阶段的委托期限一般是多久?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委托期限一般是多久?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刑事诉讼法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二、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在提起公诉阶段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对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发现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了罪行或同案人,
·房屋他项权利证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概念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利证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概念是什么?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房屋的他项权证是房屋的产权登记处对抵押权人或典权人等各项利益的一种法定凭证,一般是由他权权利人保管,这种他权权利人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一般来说,这种权利是抵押权利,在房屋的购买时,如果会有贷款问题时,则在房屋的所有权的证书中就会有涉及他项权
·电信诈骗犯罪既遂问题如何认定? 电信诈骗犯罪既遂问题如何认定?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既遂未遂的认定标准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失控说”,认为应以被害人是否失去对财物的控制为标准,失去控制的为既遂。二是“控制说”,认为应以行为人是否已经取得对被骗财物的实际控制为标准,已实际控制的为既遂。三是“失控加控制说”,认为应以被害人是否失去对财物的控制,并且该财物是否已置于行为人的实际控制之下为标准,被害人失去控制并且行为人实际控制的为既遂。在电信网络诈骗中,以“控制说”作为区分犯罪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工程质量一直是一个重要问题,因为它涉及到人身安全问题和财产问题,一旦发生事故是很危险也是很严重的问题,因此更要注意验收规范。煤矿井巷工程也是如此,在完成工程后,一定要仔细地进行验收和检查,避免事故。那么你知道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吗?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总则1.0.1为了加强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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