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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该怎么办呢?她家不拿产权证我也拿不到?她家说没钱。我们同属一户。发产权证的部门说按户发,半户不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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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协意:协昏扶养权是男方户口在北京在跳舞时把孩子带走了查无因信找不到她这种情况下她能在农村上上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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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学校被偷了200块钱,怎样查出是谁偷的?就放包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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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与事实不付如人数和地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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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
    男方婚前购房写他自己一个人名字,婚后准备把女方名字加上,请问:加女方名字后,当房产有纠纷时,女方可以得到这个房子全部房产的一半吗


·我项咨询老人财产分配问题
    我爷爷奶奶都没了,留下两套房产,但是有一套写的是我大爷的名字,但是没有遗嘱。一开始两位老人是在我老叔家待着了,还有一份赡养协议,但是后来我爷走了以后,我奶就一直在我大爷家待着了,是不是属于赡养协议作废了,而且在我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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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的时候其实也是有很多讲究的,此时除了
  买房的时候其实也是有很多讲究的,此时除了要了解清楚买房之前需要准备的内容,同时对房屋的选择也是尤其重要的。那通常购房者在实际买房的时候要怎么选地段、户型呢?要是你不太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买房如何选地段?1、好地段与差地段买房看地段——华人首富李嘉诚的投资名言,已经成为地球人都知道的一句楼市口头禅了。可什么样的地段才是好地段呢?很多人对此可能都会嗤之以鼻,这也算是一个问题嘛!当然是市中心黄金地段呗,出行、购

·职工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职工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被迫辞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虽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此规定不能

·聚众斗殴罪的量刑标准怎样的
  一般聚众斗殴罪【满16周岁】的定义,说白了就是因为某种原因,多人【不少于三人】互殴造成伤亡和影响一定的社会秩序。对于聚众斗殴罪的量刑的衡量标准大体来说是根据斗殴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进行相应衡量。如果斗殴人数较小,造成的恶劣影响不大,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对于持械斗殴,人员伤亡严重,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并对社会危害程度较深的,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衡量标准同上】我们经常认为参与打架就

·肇事逃逸车还能走保险吗
  肇事逃逸车可以通过保险理赔,交强险应予以理赔,但商业险得不到赔偿。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该行为人应该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因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停水、停电等的间接损失;(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一、员工与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什么时
  一、员工与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什么时候开具?员工与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应当在双方结束劳动关系之时同时开具,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而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劳动者可以依据这个规定的时限进行对号入座。二、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

·宅基地无偿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一、宅基地无偿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宅基地无偿合同的内容包括宅基地的一些基本状况,还有就是不需要支付代价的一些具体的说明,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支付对价,但也要承担义务,如无偿借用他人物品,借用人负有正当使用

·自诉案件要不要叫诉讼费
  自诉案件要不要叫诉讼费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二、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

·高空坠物防范措施有哪些
  高空坠物防范措施有哪些比较有效您可能已经听说过高空坠物的新闻,有的坠物已经威胁到您的生命安全。加强高层建筑的增多,很多朋友都忽略的坠物的危险,甚至有的人还是随手一扔,将垃圾扔出窗外,给您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有必要积极落实有效的高空坠物防范措施,保障您的生命安全,但是具体的措施,很多人都不了解,下面我们就系统的为您说说具体措施。一、高空坠物防范措施有哪些比较有效1、不主动抛物这是违法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

·加班工资拖欠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加班工资拖欠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不受时效的限制;在劳动关系结束后一年内,如果劳动者主张

·撤销权的除斥期间
  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我国立法关于撤销权除斥期间的相关规定:《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七十三条规定,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可变更或者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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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8 22:36:49:14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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