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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庆春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1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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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想咨询一下离婚问题,男方和女方生活了30年,他们是后到一起,育有一女,有结婚证,现在男方不想过了,想去他前妻那,现在已经和他前妻一起生活了,想了解一下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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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17楼,18楼是楼顶,18楼楼顶漏雨漏到18楼
    我家是17楼,18楼是楼顶,18楼楼顶漏雨漏到18楼。然后漏到我家。已经好几年了。物业也不休。18楼也不休。怎么办呢?


·朋友打了欠条,结果到家没把钱给我
    我是辽宁省锦州市的,2019年10月份九台区三台的人从我这拉平呆,算帐时说钱不够了,到家转绐我,而且打了欠条,结果到家没把钱给我。。我从他讨要讨,都是老朋了,他说明年收果再给,我想都是老朋友朋年给也行,就没要。苐二年他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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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在法院执行环节,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吗?执行人无法通过正常途径查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是不是就执行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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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都给老婆偷走了。然
    我想咨询一下。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都给老婆偷走了。然


·我在淘宝买一双烂鞋,穿了几天就坏了,然后去修,商家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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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想咨询下以前祖宗留下的房屋,上两年新农
    各位律师好,我想咨询下以前祖宗留下的房屋,上两年新农村三清三拆瓦房时,上级话拆了给批准重建的,我去年就做好基础建了一层,现在话不动产证房屋确权有人背后做手脚,因为他是村委管国土行,他多次向我换地块,我无答应,想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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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勋律师好,我想咨询一件关于购房后补开不动产发票事宜
    事情是这样的:1. 2013年,我在龙井某开发商那里,买一套商品房(新房),价格20多万元,到2016年,我已取得该商品房的房产证和契税发票;2. 房产证和契税缴纳业务全部经过开发商,自己到房产局办理的;3. 2013年,我支付购房款


·货物被运输司机拉走怎么办
    本人是公主岭黑林子镇商户,11号晚上19:30,本人从内蒙通辽发来5吨饲料,运货司机因与卸货工发生口角,把我的货拉跑,本人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不受理。我怎么办?


·你好吗请问之前在珠海打工的的公积金还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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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台区法律常识
·罪犯得了哪些病监外执行
  罪犯得了哪些病监外执行一、罪犯得了哪些病监外执行1、经精神专科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2、各种器质性心脏病;3、高血压病Ⅲ期;4、空洞肺结核、反复咯血,经两个疗程治疗不愈者;5、各种肝硬变所致的失代偿期,如门静脉性肝硬变、坏死后肝硬变、胆汁性肝硬变、心源性肝硬变、血吸虫性肝硬变等;6、各种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经治疗不能恢复者,如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双侧肾结核、肾小动脉硬化等;7、脑血管疾病等;8、各

·批捕和起诉证据可以同时进行参考吗?
  一、批捕和起诉证据可以同时进行参考吗?批捕和起诉证据可以同时进行参考的。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不一定会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二、起诉和受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一)起诉应当具备什么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

·南康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南康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购买土地会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的证明材料,但是这这土地使用证要求办理人自己前去办理,如果不办理土地使用证,在法律上来说不仅不承认土地的使用权,还违反了相关的法律,那么南康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地了解一下吧。一、南康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一)初始登记所提交的材料1、个人办理乡、镇国有土地初始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建设用地批准书原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
  原告请求被告承担下列费用的,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予以判决:(一)实施应急方案以及为防止生态环境损害的发生和扩大采取合理预防、处置措施发生的应急处置费用;(二)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和诉讼支出的调查、检验、鉴定、评估等费用;(三)合理的律师费以及其他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www.njLawyer.cnwww.da64.net。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的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赔偿资金、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赔偿资金,以及被告不履行生态
·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因素
  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因素1、子女利益最大原则是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决定性因素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是“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更是明确地规定了,“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由此可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利益无疑是人民法院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首要原则,同时也是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决定性因素。2、其他

·解除劳动合同工资什么时候结算
  解除劳动合同工资什么时候结算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从这个规定看来,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结清工资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对于这个“时”的理解似乎是有争议的,有的朋友认为这个“时”就是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当天将劳动者工资一次性结清发放。这个“时

·洗钱一万元能判刑吗
  能判刑。洗钱一万元已经达到洗钱罪的定罪量刑的最低标准,应当以洗钱罪判处刑罚。洗钱罪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贪污贿赂等犯罪所得,而帮助掩饰来源和性质,通过存入银行、投资、上市等手段使其合法化的行为,如果主观上不明知,不构成犯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

·小产权有土地使用证吗
  小产权有土地使用证吗,如何区别商品房和小产权房?现如今,买房越炒越热房价也一路飙升,在竞争压力非常大的社会状态下许多人将目光从商品房即大产权房转向了小产权房,那么许多人会有这样的问题,小产权有土地使用证吗?如何判断是否是小产权房,是否有风险,和商品房相比又有哪些区别呢?下面我们简单为您介绍一下。一、小产权房实际上没有土地使用证关于小产权有土地使用证吗这个问题,先了解以下概念,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
·行政处罚减轻条件有哪些?
  行政处罚减轻条件有哪些?一、行政处罚减轻条件有哪些?满足行政处罚法减轻处罚条件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法定酌定减轻处罚情节;案情酌定减轻处罚情节。行政相对人有法定从轻处罚的情形,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对其在数种处罚方式所允许的幅度内适用较低限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处罚的最低限以下,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给予的行政处罚。二、具备下列条件,应当减轻处罚:1、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依刑法规定,具有“应当减轻处罚”功能的情节有:⑴已满

·对于放弃继承怎样办手续?
  对于放弃继承怎样办手续?一、对于放弃继承怎样办手续?放弃继承的手续,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七条,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因而,法律虽然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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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8 22:35:22:1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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