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西湖区律师黄页: |
西湖区法律咨询 |
西湖区法律常识 |
·因不服(2012)扬江宜民初字第0268号判决书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甲,男,1966年10月30日生,住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乙,男,1964年8月14日生,住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丙,男,1964年7月19日生,住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 上诉人因不服(2012)扬江宜民初字第0268号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男朋友分手了欠钱又不还怎么办? 男朋友分手了欠钱又不还怎么办?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然后搜集证据,最后上诉法院。如果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然不还钱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对方可能涉及拒执罪而被判刑。二、拒不执行判决会有什么后果?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刑诉法搜查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完善,人们的基本权利也得到了很好的保障,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中其中有包括隐私权,但是在生活中我们有可能会遇到一些被搜身的情况也就是搜查,对于搜查在《刑事诉讼法》中有详细的规定,那刑诉法搜查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刑诉法搜查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五节搜查第一百零九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劳动诉讼证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劳动诉讼证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举证责任后果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的主张加以证明,并在自己的主张最终不能得到证明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的责任。在证据规则中,对举证不能的后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同时还规定了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做出裁判。在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问题上,《解释》免
·交通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交通法律援助如何申请道路交通意外的受害人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要求,能够向法律援助组织提议申请,法律援助组织对符合援助要求的申请受理后指派律师为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对方不愿意协商,作为受害人只能想法院起诉,你可以选择委托律师处理,也可以向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对象1、由人
·根据我法律的规定经济犯罪多少立案? 根据我法律的规定经济犯罪多少立案?在现代这个社会,犯罪行为是肯定需要受到严厉打击的,并且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经济犯罪居多,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就是会涉及到财产利益,一般我国将其入刑是需要考虑数额大小的,也就是立案的标准,那么,根据我法律的规定经济犯罪多少立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超五千规定明确,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要赔偿吗?用人单位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的形式及赔偿范围法律责任,是指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由于法律的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违反劳动法的责任形式有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前面已说,本文探讨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指经济责任。经济责任,是劳动合同当事人承担劳动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其主要方式有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和继续履行。(一)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
·一、醉驾交通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一、醉驾交通法规是怎么规定的?醉驾是非常严重的一种交通违规行为,依据交通法规和刑法的规定,醉驾可以吊销驾驶证并且按危险驾驶罪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能否代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能否代办?可以让代理人去办理,此时需要员工自己的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内容为委托谁为本人办理与某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一事,有权代为签字,最后注明签名日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本人在场,但是单位单方解除时不需要本人在场的,只不过是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如果是协商一致,而员工又不想或者不能亲自前往的情况下,员工就要委托各代理人代为办理,用人单位要求严格还需要进行委托事项公证。二、解除
·商标注册的积极条件有哪些 商标注册的积极条件有哪些所谓的商标注册积极条件,也就是允许申请注册为商标的条件,积极条件是要求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和能够区别其他经营者同类商品或服务的显著特征。根据我国的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积极条件包括:商标的显著特征,主要是指其独特性。商标是区别商品的标志,无论是用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组合商标,还是立体商标都必须具有显著特征,使之成为区别他人同类商品的明显标志。商标的独特性和可识别性是相互联系的,商标的特征越明显越具有自己的特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