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东湖区律师黄页: |
东湖区法律咨询 |
东湖区法律常识 |
·债务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几种 债务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几种1、债务的可转让性。当事人之间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转让性,否则达成的协议将无效。依据法律的规定、债务性质或是按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务,不得转移。2、债务转移的内容。债务转移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债务人将全部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第三人将取代债务人,债务由第三人全部承担;二是债务人将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则是由债务人和第三人共同承担。因此,债务的全部转移和债务的部分转移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为了避免争议,在债务转移协议中必
·女方做了绝育手术孩子判给谁 女方做了绝育手术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因为涉及到哺乳等问题,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母亲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的除外。孩子两周岁以上的,抚养权可以优先考虑给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
·诈骗案件立案侦查时间需要多久? 诈骗案件立案侦查时间需要多久?诈骗案件立案侦查时间需要两个月左右,金额越大越早处理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确实被骗了,就可以立案了按照刑诉法的规定,一般应在接到报案的七日内告知当事人是否应该立案。但是诈骗案件有时候介定较为模糊,可能要先进行案前调查,视情节复杂与否,所以你还是找一下刑警队崔办一下较好,或许有你没有提供完全的证据,不要弄得太复杂。实际当中是需要看看案情的情况是否复杂是怎样的,具体如下:侦查人员必须在法定侦查羁押期限内审结案
·离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 离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
·欠钱不还抓住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抓住了怎么办?欠钱不还抓住了应当要求对方立即的进行还款,当然如果对方不还款的情况之下直接起诉。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是受法律保护的,只是在利息部分年利率高于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举证责任的规定是什么?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你作为出借人,你应当向法院提交保留有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若被 ·什么是司法赔偿和国家赔偿? 对比不仅是一种极好的学习方式,同时也是一种可以使得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的方式,对于司法机关的职员,或者是其他类型的法律工作者来说,可以通过此种方式,理解法律规范,将司法赔偿和国家赔偿进行对比,是各位法律工作者一般都会选择的。一、什么是司法赔偿和国家赔偿?司法赔偿是非诉程序,国家赔偿可以不走诉讼程序。因为国家赔偿程序分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和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实行行政处理前置的原则,行政赔偿争议在行政程序不能解决
·一,交通事故人伤被起诉如何处置 一,交通事故人伤被起诉如何处置1、如果购买了保险,你可以把保险公司追加进来做被告;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3、如果没有购买保险,则只能由侵权者自己承担赔偿责任了;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
·退休人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退休人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因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退休人员中有的身体尚好,本人自愿用人单位需要,是可以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的,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可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建立一种经济关系,按其劳动情况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但不能建立劳动关系而成为正式职工。二、根据《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退(离)休职工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本市单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征得退(离)休职工原单位的退
·监视居住的地点在哪里 监视居住的地点在哪里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它主要适用于特定情形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很多人都对其有一个疑问,既然是监视居住,那么监视居住的地点在哪里了?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下文做了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一、监视居住的地点在哪里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场所为“住处” ·建筑工程合同预付款是合同价款的多少 建筑工程合同预付款是合同价款的多少比例对于现在大多数经营建设工程的企业来说,他们会在进行建设项目合作的适合与合作者签订合同,而签完合同后会涉及缴纳预付款,建筑工程合同预付款是合同价款的多少比例进行缴纳的。下面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供您了解。一、建筑工程的合同预付款占合同价款的比例一般是按照合同价款的75%作为工程预付款,每个工程会不一样,也有预付款分期支付,按照当期完成工程量的75%支付,也有按合同总价的百分比分期支付,如第一期支付合同总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