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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不仅仅一种权利 监护不仅仅一种权利,同样还是一种义务,一般通常情况下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父母便是其法定监护人,监护人就需要履行好自己的监督以及管理未成年人的职责,对未成年人还不成熟的民事行为能力负责,那么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职责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必须承担以下职责:1、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的健康;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3、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牡丹江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牡丹江的城市化建设政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为了满足城市化建设的需要,牡丹江的土地征收工作也需要顺利的进行,牡丹江土地征收的标准是什么呢?牡丹江的土地征收是根据不同的土地使用的类型进行经济补偿,而且还有对地上农作物的补偿。牡丹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职务作品是什么意思职务作品种类归属是怎样 职务作品是什么意思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一般而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优先使用。在其作品完成后一定期限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1)主要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
·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精神损害赔偿金最高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如果受到损害的话是需要进行赔偿的。第一种就是财产方面的赔偿。当然,还存在着一种精神损害赔偿主要是赔偿金的问题。很多人对于精神损害长的具体标准不太了解,比如说精神损害赔偿金最高的规定是怎样的?一、精神损害赔偿金最高的规定是怎样的?精神损害赔偿该赔多少?这一问题在法律界一直争议较大。2002年9月,四川省高院出台《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意见》。《意见》明确规定:侵犯物质
·离婚后债务妻子可以不承担吗? 离婚后债务妻子可以不承担吗?离婚后债务妻子可以不承担,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样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也要进行分割。如果婚内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离婚时妻子就要承担一部分债务;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内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并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在离婚时,妻子是不需要对该债务承担责任的。二、婚内债务离婚后怎么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判定是怎么样的? 关于故意伤害罪的判定是怎么样的?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既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造成伤害而未过当的,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经被害人同意的伤害,是否
·租赁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租赁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我国对于租赁合同的履行地作了如下规定: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 ·土地使用收益贷款与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是 土地使用收益贷款与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是什么贷款,可以说是解决老百姓以及企业生活燃眉之急的一个重要帮手,从本质上而言就是向银行借取一笔资金,还款支付一定利息的情况。目前来说,贷款的项目颇多,我们常见的主要是通过抵押车子房子获取贷款。那么,土地使用收益贷款与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是什么?律师我们为您解答。一、土地使用收益贷款是什么土地使用收益贷款虽然听上去与土地流转收益贷款名字具有相似性,但是实际上目前我国是没有土地使用收益贷款的。这是
·签了购房不履行不退款算诈骗吗 签了购房不履行不退款算诈骗吗?签了购房不履行不退款也不一定就是合同诈骗,判断当事人是不履行合同还是合同诈骗,关键看以下因素:1)现有证据能否证实被告人有逃匿的行为2)现有证据能否证实当事人有履行合同的准备行为3)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是否违背诚信原则4)是否有根本违约行为5)是否因其行为最终致对方财产严重损失二、合同诈骗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虚构主体,编造并不存在的公司、单位与他人订立合同的;(2)冒用或盗用他人名义,利用或使用盗窃来的其他单位的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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