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汉阳区晴川街道律师黄页
 武汉律师黄页导航>> 武汉市 江岸区 江汉区 硚口区 汉阳区 武昌区 青山区 洪山区 东西湖区 汉南区 蔡甸区 江夏区 黄陂区 新洲区 
 首页 >>律师黄页 >>湖北 >>武汉 >>汉阳区晴川街道律师
   >>武汉分站
武汉律师
汉阳区律师
汉阳区律师事务所
汉阳区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汉阳区律师
 
  → 咨询须知

 汉阳区律师黄页:
    罗浩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光谷国际广场A座1411
湖北·武汉
    王新意北京市天依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
湖北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北路2号樱花大厦B座2701室
湖北·武汉
    张锦天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楚河汉街总部国际A座3009室
湖北·武汉
    丁白杨湖北正德立律师事务所
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云林街23号碧波大厦2001室
湖北·武汉
    阎斌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湖北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路32号国资大厦20楼(菱角湖万
湖北·武汉
    谢涛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889号光谷国际广场A座2106
湖北·武汉
    徐铭洁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889号光谷国际广场a座16楼02号
湖北·武汉
    曾春桃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
武汉市新华下路63号南达大楼11、12楼
湖北·武汉
    汪洪波湖北勇济律师事务所
湖北武汉市汉口黄孝河路95号德盛大厦A1307室
湖北·武汉
    李格均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
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005号四楼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律师加盟] [湖北武汉法律网站加盟]

 汉阳区法律咨询
·您好,我交通事故赔偿金20W,其中误工费,抚养费,和伤残赔偿?8W,加
    您好,我交通事故赔??0W,其中误工费?"43175444l"""抚养?,和伤残赔偿?8W,加上自己住院费?万,总共赔偿20W金额,律师要收取赔偿?0W里面?0%费用,这样合理吗?

·汉阳区晴川街道律师热线:13986213581(顾律师) 13135663850(邬律师) 

·跟荆州市力平饮料有限公司订购的饮料,货款打完不给发货
    跟荆州市力平饮料有限公司订购的饮料,货款打完不给发货了,我是甘肃省张掖市人,可以委托你们起诉吗


·签购房合同,想了解应当注意哪些事项呢?若购房合同因卖
    签购房合同,想了解应当注意哪些事项呢?若购房合同因卖方原因,处理方式不合买受人利益想更改,销售员说不能手写?想请教潘律师,衷心希望能够得到你的回复,非常感谢


·因夫妻感情不和,女方多次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签字。请
    因夫妻感情不和,女方多次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签字。请问要怎么解决呢?

·汉阳区晴川街道律师热线:13986213581(顾律师) 13135663850(邬律师) 

·怎样终止她再向我们要求赔偿??
    我一直被一件事困惑,想恳请各位律师能给我指点!在2月份,母亲骑三轮单车去买菜,在下坡的时刹车不灵,把一个走在路上的中妇女撞倒了


·你好,我现在要起诉十堰房县门古镇的人借钱不还,现在联
    你好,我现在要起诉十堰房县门古镇的人借钱不还,现在联系不上他本人了,只知道他户籍所在地,可以直接起诉吗?


·我是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联棚乡联棚村村民,有原湖北省宜
    我是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联棚乡联棚村村民,有原湖北省宜昌县信用合作社股金证一本,上面有股金4元。1982年入股的,现咨询您在哪里兑付

·汉阳区晴川街道律师热线:13986213581(顾律师) 13135663850(邬律师) 

·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列举了5种情形,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依据:(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我想离婚,想找代理律师;15671535988
    我想离婚,想找代理律师;15671535988


·债权转让。。。。。。。。
    我当地一家企业欠我的钱已无力还款了,就将乌鲁木齐一家企业的(货款)债权57.8万元转让给我。我就将债权转让通知书寄过去了。他单位已签收。5天后,债权企业因要债的太多,就寻求政府帮助。政府就介入企业。就说我的债权转让是无效

·汉阳区晴川街道律师热线:13986213581(顾律师) 13135663850(邬律师) 


 汉阳区法律常识
·最低抚养费给付标准《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
  最低抚养费给付标准《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时,以离婚夫妻双方的自愿协商为首选,只有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的规定,抚养费具体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

·房子产权到期后房子还是自己的吗?
  房子产权到期后房子还是自己的吗?房子产权到期后还是属于自己的,房屋产权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即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所谓的房屋所有权就是指拥有该房屋的人可以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没有期限限制,而房屋产权的另一部分则是土地使用权,大家都知道土地是国家所有的,而不是个人所有的,这就很容易理解房屋产权年限到期这个问题了,因为土地只是向国家租用的使用权。个人业主只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侵犯姓名权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侵犯姓名权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一、什么是姓名权?(一)姓名权的概念:姓名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姓名包括公民的姓氏和名字以及法人和非法人团体的名称;狭义的姓名仅指公民的姓氏和名字。本文使用“姓名”取其狭义,是指公民固定使用的、使公民个人同第三人区别开来的特定标志。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二)姓名权的内

·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赔工期
  可以工期索赔的条件:(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7)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

·行政拘留会提前通知当事人吗
  行政拘留会提前通知当事人吗?行政拘留不会提前通知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二、关于行政拘留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

·私募基金认购条件有哪些?
  私募基金认购条件有哪些?私募基金认购条件《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合格投资者的条件如下:(一)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本规定。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其他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二)合格投资者应符合三个条

·一、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否立遗嘱?
  一、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否立遗嘱?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立遗嘱。对此,我国法律有明文规定: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所立遗嘱无效,也就是说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不能立遗嘱。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

·高利转贷罪和骗取贷款罪的区别
  现在犯罪的方式多种多样,很多罪名也非常相似,很难区别,就比如高利转贷罪和骗取贷款罪。对于这些罪行,我们如果适当的了解一些,也可以更好的维护我们自身的利益。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高利转贷罪和骗取贷款罪的区别。一、什么是高利转贷罪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目前高利转贷行为在中国的一些地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种行为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金融秩序,有很大的危害性。二、什么是骗

·自愿放弃工伤认定协议的范本是怎样的
  当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工伤后,最终的目的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厂赔偿的事宜,如果双方能和平的协商好工伤如何赔偿后,则就不需要进行工伤认定这些事宜,但是需要写一份自愿放弃工伤认定协议,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具体内容。一、自愿放弃工伤认定协议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本着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同甲方因工伤支付一次性工伤补偿金、医疗补助费、伤残就业补助金一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内容:一、甲方于年月日与乙方协议约定,

·新换工作未满一年有年假么
  一般没有。到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是,当年度年休假按照在新单位实际工作时间进行折算,不足一天的部分不予计算。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

 武汉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汉阳区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8 22:23:24:14514.
永丰街道 琴断口街道 洲头街道 江汉二桥街道 龙阳街道 四新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