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江岸区新村街道律师黄页
 武汉律师黄页导航>> 武汉市 江岸区 江汉区 硚口区 汉阳区 武昌区 青山区 洪山区 东西湖区 汉南区 蔡甸区 江夏区 黄陂区 新洲区 
 首页 >>律师黄页 >>湖北 >>武汉 >>江岸区新村街道律师
   >>武汉分站
武汉律师
江岸区律师
江岸区律师事务所
江岸区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江岸区律师
 
  → 咨询须知

 江岸区律师黄页:
    陈晖湖北协立律师事务所
武汉市新华下路222号唐家墩阳光大厦11层
湖北·武汉
    万利强湖北伟宸律师事务所
武汉市常青五路12号江汉区司法局2楼
湖北·武汉
    黎飞湖北成和诚律师事务所
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团结南路东原时光道B座19楼
湖北·武汉
    付军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89-5号
湖北·武汉
    汤卉湖北万泽律师事务所
武汉市江汉北路九运大厦15楼A座
湖北·武汉
    张萌湖北徐黎明律师事务所
武汉市台北三村66号银城大厦三楼
湖北·武汉
    熊潮廷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
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7号
湖北·武汉
    王文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
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872号社院大厦17楼
湖北·武汉
    刘远岗湖北诤如铁律师事务所
湖北武汉市江汉区贺家墩常宏里57号裕荣家园3-2-102号
湖北·武汉
    程帆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
湖北省武汉市汉口香港路特一号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律师加盟] [湖北武汉法律网站加盟]

 江岸区法律咨询
·农村的建房证上能换户主名字吗
    农村的建房证上能换户主名字吗

·江岸区新村街道律师热线:13986213581(顾律师) 15007178490(罗律师) 

·昨天派出所我叫去调查。怀疑我拐卖妇女。因为我没有做这
    昨天派出所我叫去调查。怀疑我拐卖妇女。因为我没有做这个事,我精神上受不了。我想到法院起诉,请问要需要多少钱?


·双方就个人合股开办英语培训中心的合同范本
    能否给一份,关于双方合股办英语培训中心的合同范本


·你好,万律师,我有一笔67万多的欠款一直拿不到,想通
    你好,万律师,我有一笔67万多的欠款一直拿不到,想通过诉讼途径是否可行?(想要的能够尽量快拿到钱,不想陷入赢了官司可输了钱和时间。

·江岸区新村街道律师热线:13986213581(顾律师) 15007178490(罗律师) 

·请问房子烂尾,法院冻结专管帐户资金,解冻后该怎么处理
    请问房子烂尾,法院冻结专管帐户资金,解冻后该怎么处理?该资金被法解冻挪着它用,,使房子无法完成交付业主,业主可不可以告法院及政府相关部门?怎么告?能告赢吗?要是我们请你来打这官司可以么?


·挖埋属于我的地方,我该怎么办?
    挖埋属于我的地方,我该怎么办?


·你好,杨律师,只有对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电话,没有户
    你好,杨律师,只有对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电话,没有户籍地址可以起诉吗,贵所能不能代理,怎么收费

·江岸区新村街道律师热线:13986213581(顾律师) 15007178490(罗律师) 

·这样的协议有用么?该签什么样的协议为好?
    今年我想和我的同事们(也是朋友,加我有3个人)合伙租一家酒店,进行经营。经过寻找已经有了较为合适的标的。此酒店没有装修,在加上租金,如果让酒店开始运营前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我们现在没有这么庞大的资金。于是某一合伙人提出


·武汉汉口一家电器店,儿子诈骗说有空调卖,催打款,打款
    武汉汉口一家电器店,儿子诈骗说有空调卖,催打款,打款后,携款逃跑。血汗钱就这样被骗,此店已经和我们经销商有5年的合作关系,但如今却骗钱,不守信用,骗血汗钱2万多。本店儿子骗,父亲和家长却推卸责任,有能力偿还却拒不偿还


·村支书将我的危房补建款补给别人了,我应该怎么办?就帮助!
    我因常年不在家,把房子让给我二姑妈老两口住着,今年11月国家危房补助,村支书把我的危房补建款不给了我的表哥。我多次找过村里边的干部都没有给我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菜能要回我因得到的危房补助款呢》?

·江岸区新村街道律师热线:13986213581(顾律师) 15007178490(罗律师) 


 江岸区法律常识
·年假不休过期作废合法么?
  年假不休过期作废合法么?一、年假不休过期作废合法么?当然不合法啦!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再结合《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单位不安排年休假的前提是获得员工的同意,并是以员工本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形

·民事诉讼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况有哪些?
  民事诉讼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况有哪些?(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二、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还规定了下列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行业的规模也随之变大,如何使得建筑行业在飞速发展的经济中得到平稳的发展,就必须得发挥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因此,建筑单位必须要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建筑工程定额的作用得发挥。据此,做了以下相关分析。一、建筑工程定额的概述建筑工程的定额是指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为了完成一定计量单位的合格建筑产品所必须的人工、材料、机具及其资金的消耗标准;即由国家规定的消耗在单位建筑产品

·离婚如何分财产分割夫妻离婚财产分配
  离婚如何分财产分割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

·什么叫缔约过失?缔约过失责任又是什么?
  什么叫缔约过失?缔约过失责任又是什么?一、缔约过失及其构成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遭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由于缔约过失责任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所以其构成要件应当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这两个方面。具体来说,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在缔约阶段,当事人为缔结契约而接触协商之际,已

·一、订立遗嘱的合法程序是什么?
  一、订立遗嘱的合法程序是什么?订立公证遗嘱的程序是: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2、公证处受理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公证人员认为立遗嘱人的申请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减免申请。3、遗嘱的审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

·销售私募基金渠道有哪些?
  销售私募基金渠道有哪些?一、私募基金渠道有哪些私募基金不同于公募基金的公开化、大众化等特点,私募基金则更加私人化、小众化,即它只能私下或直接面向特定的群体进行资金募集,因此在基金销售上更多的是依赖私人关系、券商、投资银行或投资咨询公司等直接渠道,而不能借助广告宣传等其他传播媒体进行产品的宣传与推介等。1、私募自行销售。这类销售方式一般适合那些号召力大、市场影响力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比如拥有明星私募基金经理、业绩突出产品、券商明星分析师

·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诉后意外死亡赔偿金继续给
  在遇到交通事故赔偿时,有时候就会遇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受害人起诉后意外死亡后的赔偿金该不该继续给,还是说会有另外的计算方式。的我们接下来就为您说明一下交通事故受害人起诉后意外死亡赔偿金继续给吗?所需要的依据是什么?在受害人意外死亡以后,是需要支付相关的赔偿费用的。具体的赔偿项目如下:一、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赔偿项目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

·商丘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商丘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一提到政府征地,很多人都将其认为是洪水猛兽,以为是国家政府没有考虑到农民的生存现状,剥夺农民赖以依靠的土地。因此各地政府都出台了征地补偿的相关规定,这样由征地带来的利益对双方来说都是相互的。每一个地方的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那么,商丘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我们收集了有关资料为你做详细介绍。一、商丘市产权交换式补偿1、商丘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程
  我们在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准备好所需要的材料,但办理之前我们也要熟悉一下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操作规则与程序,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操作规程。第一程序申请与受理申请与受理,是指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及提交的相应资料,证件,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其申请的过程.一、查验并收取申报资料,应收

 武汉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江岸区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8 22:22:10:14483.
一元街道 四唯街道 永清街道 新村街道 丹水池街道 球场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