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区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运河区律师黄页: |
运河区法律咨询 |
运河区法律常识 |
·债权人代位权司法解释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司法解释是什么债权人代位权司法解释是什么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和职能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危及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向第三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的职能主要是保全债权,弥补强制执行法的不足。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第一,须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权利。如果债务人对他人没有权利存在或者曾经存在的权利已行使完毕,债权人则失去代位行使的权利,就无法行使代位权。
·调岗位降薪可以拒绝吗 如果公司单方面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降低薪水,有权拒绝。1、如果存在不能胜任工作,则公司有权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进行培训,如果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根据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金。2、如果并不存在不能胜任工作,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变更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地点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公司单方调整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地点您有权拒绝,如果公司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或者支付赔偿金(二倍的经
·公司聘请企业法律顾问需要注意什么 1、企业聘请法律顾问并不是只能聘请一个,按照企业发展的需要可以同事聘请多个律师担任公司的企业的法律顾问。2、企业法律顾问可以聘请临时的,也可以聘请常年的。通常情况下企业都是聘请常年的法律顾问,这样一旦出现什么法律问题,可以随时的找法律顾问进行解决。常年法律顾问的年限由双方进行协商后进行决定,一般都是在一年以上。而临时法律顾问主要是公司为某个项目中的法律问题聘请的专业律师进行顾问,问题解决之后就可以解除。3、企业聘请法律顾问并不是想个人进行聘
·虽然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分为了五种 虽然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分为了五种,但其中全部责任与无责任是对应的,而主要责任则是与次要责任对应的。而在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则双方就都是同等责任了。对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有不一样的认定,那么应该如何对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认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如何对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认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上认定一方负次要责任。但主次最终要体现在多少比例上才有意义。如果你认为主要责任是指90%我认为主要责任是指51%,到底主要责任的比
·内蒙古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 内蒙古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一、内蒙古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
·租赁房屋合同违约金怎么赔偿? 租赁房屋合同违约金怎么赔偿?一、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4、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
·上班下班属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时间? 上班下班属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时间?上班下班期间是属于工伤认定的时间,但一般只能在途中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时进行会议室,根据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可以重新分吗 一、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可以重新分吗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下列情况下即使离婚后仍然可以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2、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3、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的。男女双方诉讼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如果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
·根据企业破产法重整的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企业破产法重整的流程是怎样的?一、根据企业破产法重整的流程是怎样的?企业破产重整程序: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程序是怎样的?一、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四、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五、股权转让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免去转让方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