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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莲池区法律咨询
·临时身份证掉了长期身份证能拿到吗
    临时身份证掉了长期身份证能拿到吗

·莲池区五四路街道律师热线:13931345472(于律师) 13722221671(孙律师) 

·公司解雇,我可以得到哪些权益
    我上海人,今月与公司签订13个月的劳动合同(公司为私人注册,成立多,注册资金50万元,法人是用借来的一个农民身份证办理的,实际管理者是台湾人另有其他公司),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可能会申请破产,国庆前以解雇了几个员工,补发1个月


·您好,一个人在网上贷款,紧急联系人没有经过我的同意留
    您好,一个人在网上贷款,紧急联系人没有经过我的同意留的我的联系方式,是我认识的人,但是我联系不上他,然后贷款公司找不到他本人,一直跟我打电话,发短信,这种情况构成违法了吗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迟迟不给,现在能通过法律查出他现家庭的存款吗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迟迟不给,我明明知道他有两辆车,但不知车牌号,也知道他现在的家庭收入可观,能通过法律查出他们家的存款并进行先预执行吗121.18.71.170

·莲池区五四路街道律师热线:13931345472(于律师) 13722221671(孙律师) 

·企业公有变私有
    大律师您好;我简单说一下企业情况,企业是老军工单位,去年被变卖成私有企业,说是被卖了,就是弄一假买家,变成个人的了。这种情况他们合法吗


·我村和村民签约树木种植协议,今年合同到期采伐树木后种
    我村和村民签约树木种植协议,今年合同到期采伐树木后种植村民树木户不向村委会如数缴纳约定提成,以村遗留纠纷扣交提成,村委会该怎样处理


·产权登记的约定,因出卖人的原因
    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产证书的情况,房产公司作如下处理: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款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率%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请问:房产公司在违约处理中没明确百分比的数字,如果我们要求赔偿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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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经济债务纠纷
    朋友以做药材生意为由。40多次从我处共要钱20.2万元。后来我不愿再给他,因为我没有见过事情,他也一直不肯打借条给我。后来他和他的会计商量说写个协议就当我投资他们除去本金外,再给货款的百分之六。事情紧急让我先把钱打过去,


·李律师您好,我卖树,找做加工的砍伐完了再给卖了,拉加
    李律师您好,我卖树,找做加工的砍伐完了再给卖了,拉加工的一吨挣一百块钱的加工费,之前由于他没有向我索要砍伐证,我也不知道,现在被查了,谁负责


·向律师你好,请问小腿开放伤可以定残吗?有没有疤痕休复
    向律师你好,请问小腿开放伤可以定残吗?有没有疤痕休复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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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莲池区法律常识
·在我国销售假冒产品怎么赔偿?
  在我国销售假冒产品怎么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第五十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

·征收标准
  征收标准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2、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二至三倍征收。3、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四至六倍征收。4、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5、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四至六倍收入。6、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非法收养子女的,比照上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带孩子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给
  一、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带孩子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给抚养费吗?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离婚时一般是一人一半,均分。抚养孩子不是法定多分房产的理由,但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以以房屋产权或售房款冲抵抚养费。二、抚养费的承担方式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

·二房东不退押金可以找物业吗
  二房东不退押金可以找物业吗?二房东不退押金不可以找物业,房东不退押金,此种涉及财产纠纷,一般情况下,派出所、物业、居委会都不作干涉,建议诉诸法律来解决,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样式的适用依据有哪些?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样式的适用依据有哪些?在作出行政处罚的时候都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关于行政处罚决定书,很多人都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写的,关于其格式就更不是很清楚了,那么到底行政处罚决定文书样式的适用依据有哪些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出来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一、种类我们国家行政机关种类较多,各机关结合自身特点,都制定了适合自己的行政处罚法规,但有一点:它们制作的行政处罚文书应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辞退员工扣除工资吗
  辞退员工扣除工资吗?辞退员工一般是不可以扣除工资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

·用人单位什么情况可以辞退员工
  用人单位什么情况可以辞退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法的情形有: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

·应该怎样解决房产纠纷
  应该怎样解决房产纠纷一、应该怎样解决房产纠纷房地产纠纷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地产纠纷后,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1、调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处理,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2、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根据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居中
·拖欠工人工资几年未发
  一年,因为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拖欠工资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

·没收投标保证金的程序是怎样的
  没收投标保证金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都知道在招标的时候投标人是需要提交投标文件的,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的还有投标保证金,招标活动结束之后是会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但是有特殊情况投标保证金是不予退还的,那么没收投标保证金的程序条件有哪些?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一、投标保证金的定义。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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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8 22:12:01:1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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