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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混同人格的表征因素有哪些? 公司法混同人格的表征因素有哪些?第一,人员混同。这是指关联公司之间在组织机构和人员上存在严重的交叉、重叠。如公司之间董事相互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甚至雇员也相同,最典型的情形是“一套人马,多块牌子”。第二,业务混同。这是指关联公司之间从事相同的业务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彼此不分。如同一业务有时以这家公司名义进行,有时又以另一公司名义进行,以至于与之交易的对方当事人无法分清与哪家公司进行交易活动。第三,财务混同。这是指关联
·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遗嘱的生效条件如下 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遗嘱的生效条件如下: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的效力虽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但低于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2、遗嘱合法有效;3、遗嘱继承人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没有放弃继承权;4、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二、怎么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公证程序如下:1、申请与受理(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行政处罚罚金标准有哪些? 违反行政法规一般都会受到一定限度的处罚,不同情况会有不一样的处罚标准。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会被处以罚款惩罚。那么行政处罚罚金标准有哪些呢,都有什么样的规定呢?今天我们就为您详细整理了以下资料作为参考。法规、规章设定有一定幅度的罚款处罚,裁量基准应当视情节在幅度范围内划分为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区(市)县政府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罚款幅度,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等客观情况,作出控制罚款上限的决定。但涉及
·劳动仲裁决定时效起算点是什么时候? 劳动仲裁决定时效起算点是什么时候?仲裁时效的起算点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第二十三条如何理解的复函》,“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已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即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的开始。因此,“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不应从侵权行为终结之日起计算。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多
·劳动保障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内容? 有权利就与之相对应的义务,一般情况下,劳动都是有偿的,那么劳动者有完成工作的义务,同样也有获得保障的权利。失去了劳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就谈不上效率一说。在本文了主要介绍劳动保障是什么意思。一、什么是劳动保障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 ·如何定醉酒驾驶他人的摩托车的情形? 醉酒驾驶他人的摩托车,从行为上分析存在三个条件。第一,存在醉酒的状况,当然并不意味着行为人喝了就即可,还要求达到法定的醉酒的状态。其次,驾驶的对象是摩托车,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类型。第三,驾驶的是他人的机动车。综上行为,在刑事上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从我国相关规定,醉酒驾驶他人的摩托车是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原因在于:1.根据我国相关行政法规规定,下列情形属于达到了醉酒标准呢: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
·对于重婚案是自诉案件吗? 对于重婚案是自诉案件吗?一、对于重婚案是自诉案件吗?重婚罪是公诉和自诉相交叉的案件,既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是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诉情况下其他公民向检察机关控告才转为公诉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
·盗窃罪的实行行为有哪些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 任何一个犯罪都是有具体的实行行为的,但对于这些行为,我们仅仅只能说是属于犯罪行为,却不能肯定的说就一定会构成犯罪,还要结合法律关于此罪的立案标准才能确定。那实践中盗窃罪的实行行为都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盗窃罪的实行行为有哪些(一)盗窃数额较大1、数额较大的含义:修正前、后的数额较大,都指的是盗窃一次数额较大;至于对前后两年之内仍在追诉期限之内的盗窃数额可以累计计算,也是以其这一次构成犯罪为前提。另外,对于有情节
·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由哪些构成? 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由哪些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但可以归纳为3类:猎取珍贵、濒危的陆生野生动物,捕捞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杀害珍贵、濒危的陆生或水生野生动物。到于其捕杀行为是在何时、何地、用何种工具,采用何种方法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实践中具有非
·人身损害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人身损害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一、人身损害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诉讼是指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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