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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出轨,女方提出离婚,怎么样才能使得利益最大化 男方出轨,女方提出离婚,怎么样才能使得利益最大化
·我交了订房款,现在不想要了,能不能退回 我交了订房款,现在不想要了,能不能退回
·有关房屋继承的问题,关系混乱 爷爷和奶奶育有一儿两女,有一套三室两厅房屋,爷爷去世后过户到奶奶名下。后来,儿子去世,儿子结过两次婚育有两女(同父不同母)。请问爷爷奶奶留下的房屋该怎么分配,是不是两个女儿和两个孙女还有一个儿媳共同继承? ·邯山区光明路街道律师热线:13931054158(李律师) 13582303530(王律师)
·我买了辆东风风行sX6,买了三个月,修了四次,应该找 我买了辆东风风行sX6,买了三个月,修了四次,应该找
·双方共同出资买了房,有贷款,要离婚,房子如何处理 双方共同出资买了房,有贷款,要离婚,房子如何处理
·厂子着火债务纠纷一案 我和我们一个伙计一起开厂子,当时说的口头协议,他的地方,我的机器,谁知道厂子着火后,地方不是他的地方,是他一个弟弟,现在他弟弟把我告了,请问我用承担责任吗? ·邯山区光明路街道律师热线:13931054158(李律师) 13582303530(王律师)
·我想离婚,请求律师咨询. 我和妻子结婚二十多年了,因工作关系,常年分居,但是相聚时,几乎每次都吵架,那是孩子小,没办法,我一直忍让,现在孩子大了,他现在反而越来越霸道,好不讲理,我实在受不了了,想离婚,可是我户口不在本地,不知怎么办,需要什么手续,请指点.谢
·在山东和上海交保险重了怎么办? 我今年28岁,在山东老家自费交了七年的职工养老保险,现在继续交着,其实我本人一直在上海打工,从今年七月起上海综保改为社保,公司已经交了,这样就和在老家交的重了。我想问:在山东交的能转到上海吗?要不然将来我的工龄怎么算
·请问仲裁出庭律师费怎么收? 请问仲裁出庭律师费怎么收? ·邯山区光明路街道律师热线:13931054158(李律师) 13582303530(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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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认罪法院会怎么办? 嫌疑人在触犯国家法律之后,必须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法院会根据相关调查结果和开庭审理情况做出相应的判决,但是,有很多犯罪嫌疑人总是抱有幻想,认为自己只要始终不认罪,法院就不会对他进行任何判决,那么,如果不认罪法院会怎么办?1、被告人不认罪,法院也会根据庭审情况和证据情况作出判决。2、被告人不认罪,表明态度不好,如果证据充分能够证明犯罪事实,会加重判决结果。3、被告人不认罪,证据和庭审也不能证明犯罪事实或疑点很多,法官会保守的做出判决。犯
·夫妻财产一方死亡如何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后 夫妻财产一方死亡如何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2)夫妻死亡一方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
·包办买卖婚姻纠纷如何处理 包办买卖婚姻纠纷如何处理一、包办买卖婚姻纠纷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在我国,由于受封建家长制的残余思想的影响。尤其在农村,父母在家中的权威地位仍然大量存在,因而包办、买卖婚姻的现象仍然存在,严重违背了婚姻法
·一、没领结婚证生了孩子算事实婚姻吗? 一、没领结婚证生了孩子算事实婚姻吗?未婚生育的这种状况不算事实婚姻,在我国的婚姻登记制度当中没有事实婚姻这样的概念,只要不领结婚证,哪怕生了孩子也属于非法同居,孩子的话属于非婚生子女,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二、结婚登记的条件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
·签订租房合同文本要注意什么 签订租房合同文本要注意什么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一定要注意,否则很可能会在事后引发纠纷。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的规定,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1、基于防止合同纠纷、保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考虑,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但根据我国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如果当事人没有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又确实发生了房屋租赁的事实,比如自然人之间的一些短期房屋租赁行为,在发生合同纠纷时只要有证据可以证明
·一方拖欠抚养费怎么办怎么确定抚养费数额 在夫妻离婚之后,一方实际抚养孩子的,另一方就应当按照离婚时的约定或者法院判决,支付孩子相应抚养费。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一方故意拖欠抚养费的情况,那此时一方拖欠抚养费怎么办才好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一方拖欠抚养费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 ·在买房的时候,有些比较富裕的家庭为了少支 在买房的时候,有些比较富裕的家庭为了少支付利息会选择一次性支付全款,但大多数家庭由于资金不足,则往往是通过向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房。而不同付款方式下涉及到当事人要注意的问题不同,那么买房子一次性付款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全款是指一次性付清全费用(包括房产费、物业管理费、相关手续费)等等。一次性付款一般可以从销售方那里得到2%-8%左右的房价款优惠。在当前持续加息的背景下、一次性付款的好处是减少利息支出,选择一次性付款可能
·一、醉驾驾驶机动车是什么意思? 一、醉驾驾驶机动车是什么意思?醉驾驾驶机动车是指在醉酒之后仍旧驾驶车辆在国道上行使,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不同。处罚力度不同。罚款金额不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区别:1、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不同。酒驾: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豪克。醉驾: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内容是怎么样的?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内容是怎么样的?一、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内容是怎么样的?《民法总则》有关未成年人的规定主要有以下规定: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
·代通知金包含加班费吗? 代通知金包含加班费吗?代通知金计算包含津贴、不包括加班费的,《实施条例》规定“代通金”的支付标准,应当以上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但只以单月的工资为准,可能过高或过低,既有可能对用人单位不利,也有可能对劳动者不利,从整体上看不利于促进和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所以,结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上个月的“工资标准”,应当是指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标准。如其上月工资不能反映正常工资水平的,可按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认。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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