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区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栾城区律师黄页: |
栾城区法律咨询 |
栾城区法律常识 |
·财产继承的分配比例是什么? 财产继承的分配比例是什么一、财产继承的分配比例是什么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这里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
·离职申请书模板有什么 离职,就是向工作单位辞去现在的职务。您应该都知道,离职时,写离职申请书那是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在离职申请书里,除了要写清楚离职的原因,还要注意很多的东西,那么,离职申请书究竟该怎么写呢?我们为您找了一份离职申请书模板,希望对想要写离职申请书的朋友有所帮助。一、离职申请书模板离职申请书尊敬的公司领导: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辞职信。我是怀着十分复杂的心情写这封辞职信的。自我进入公司之后,由于您对我的关心、指导和
·同居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是什么? 同居,已是一个常用词了。现在同居的现象已是很普遍的现象,同居和结婚是不一样的,同居是没有取得法律的承认的,但是实际中解除同居双方会要求分割财产,那么同居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是什么?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同居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是什么?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有明确规定,该《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 ·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工作中常见的可能是单位一方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但实践中也是会出现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那么此时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呢?我们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你答案。一、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经
·公司受让房产需要股东会决议通过吗? 公司受让房产需要股东会决议通过吗?一、公司受让房产需要股东会决议通过吗?公司受让房产需要股东会决议通过,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时,采“资本多数决”原则,即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时,则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这体现了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和“资合”的性质。二、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包括哪些?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
·在我国酒驾弃车逃逸如何处罚 酒驾的司机之所以要弃车逃逸那肯定是发生了交通事故的,不管是把道路当中的围栏撞坏了还是直接撞到了其他过往的车辆以及行人,总之,当时很多酒驾的司机是连车都不要直接就跑路了的。但是,作为受害者比较关注的酒驾弃车逃逸如何处罚这个问题,酒驾肇事以后逃逸并且造成有人死亡的,是可能面临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一、在我国酒驾弃车逃逸如何处罚?酒后驾车本身就是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如果酒后驾车,直接撞死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酒后驾车,直接 ·一般房龄20年后房子归谁 一般房龄20年后房子归谁房屋产权到期以后,房子也是可以自动续期的,房屋还是属于购房者的。当然了,对于约定不明确的房子,还是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做。一般情况下,房子在产权到期之前都会出现拆迁的,因为房子的房龄也是有着一定的期限的。所谓的普通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的是国有制,企业和个人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国有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是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需要什么材料?: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建立的鉴定制度。那么劳动者在遭遇工伤事故后,如何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又需要哪些材料?下面我们就带领您一起来了解一下是怎么回事。一、下面是工伤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
·朋友想办债权转让,债权转让需要登记吗 朋友想办债权转让,债权转让需要登记吗?一、什么是抵押权抵押权是担保物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抵押权其性质是从权利,从权利是指附随于主权利的权利。例如担保物权中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都属于主权利的从权利。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以其所担保的债权存在为前提,没有债权,就不可能有抵押权,抵押权如失去了债权,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因此抵押权具有附随性,被担保的债权转让的,针对主债权而设立的抵押权应当继续存在,抵押
·i法律规定什么是录音遗嘱? i法律规定什么是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口述内容并用录音器材录制保存的遗嘱。录音遗嘱。即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继承法》17条规定,以录音形式成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继承法》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