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区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鹿泉区律师黄页: |
鹿泉区法律咨询 |
鹿泉区法律常识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起诉 原告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和本规定并提交下列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一)证明具备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原告资格的材料;(二)符合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证明材料;(三)与被告进行磋商但未达成一致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与被告进行磋商的说明;(四)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协议书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协议书怎么写?土地使用权部分转让协议书转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一、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缓刑二年是什么意思?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刑法处罚的方式他是有多种多样的,并不是说所有的都是需要进行有期徒刑的判处,当然被判处有期徒刑,也有可能是用我们国家的缓刑,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缓刑二年是什么意思?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缓刑二年是什么意思?被判处缓刑的话,那么其实是一种附条件不执行刑罚的方式,也就是缓刑两年期满之后,视作刑罚执行完毕。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
·重婚案属于哪个部门管2023 重婚案属于哪个部门管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后又发布补充规定如下: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由人民法院直接受
·抢劫罪批捕科没有逮捕是否可以 一,抢劫罪批捕科没有逮捕是否可以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认为检察机关不逮捕决定是错误的,可以请求进行复议,但需要将拘留人的人释放。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
·灯塔农村拆迁标准是什么样的? 灯塔农村拆迁标准是什么样的?(一)货币补偿:参照其它地块评估标准,房屋指导价格1、有照房屋(1)楼房:2000元/﹐(2)一等房屋:1800元/﹐(砖混平房,门窗齐全)(3)二等房屋:1600元/﹐(砖木瓦房,门窗齐全)2、无照房屋(1)无照房屋①灯塔市国土资源局2007年10月土地二调期间航拍的灯塔地图以前建造的无照房屋根据房屋结构形式及形成年代按300—800元/﹐给予补偿。②灯塔市国土资源局2007年10月土地二调期间航拍的灯塔地图以后至2009年9月谷歌航拍的灯塔地图
·单位犯罪诉讼代表人出庭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在诉讼案件当中,为了对于案件的情况进行辨析,同时也是当事人以及被告人在出庭时为了争取自身利益,一般都会有诉讼代表人作为代表进行出庭。在单位犯罪的诉讼代表人出庭过程中也有着一定的规定。那么单位犯罪诉讼代表人出庭的司法解释是什么呢?单位犯罪诉讼代表人出庭的司法解释是什么?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比较少出现刑事诉讼单位被告的诉讼代表人(下称“诉讼代表”),该诉讼代表是刑事诉讼单位犯罪中特有概念,关于单位犯罪案件,公诉书通常列明被告单位的名称、住所地、联
·一、在我国醉驾开庭需要多少钱? 一、在我国醉驾开庭需要多少钱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虽然醉驾之后开庭费用不是很高,但是醉驾造成的影响导致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醉驾入刑犯罪成本并不高,并不代表就允许人们能够因此而轻视醉驾后的严重后果。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三章 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
·一、单位给我签的劳动合同没有给我一份算合 一、单位给我签的劳动合同没有给我一份算合法的吗?不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必须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不然,劳动者要及时与公司人事部沟通,索要劳动合同书。公司不给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公司不给员工签订合同
·刑事自诉案件的类型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的类型有哪些一、自诉案件的类型有哪些(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