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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律师你们我想再咨询一关于高某在交通事故中和儿子死亡顺序的当时现场勘查笔录明确是其儿子和另一个男子当场死高某是送医院途中死亡(事故中四死两伤对方负全责.)现场有照摄像,资料现在在法院里在责任认定书上交警部门没有明确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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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单位有一位临时工?992?998在我单位招待所当厨师(临时工),未交社会保险,1998因工资较低(每?10元),另谋职业,自己家开了饭店,不属于在编人员,个人档案在我单位代理保管?007找到我单位,要求恢复工作权力并赔偿个人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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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鹿泉区法律常识
·我国法律规定对装修工程质量要求吗
  我国法律规定对装修工程质量要求吗?现代这个社会,几乎每一对准备结婚的人们都会先购买一套房屋作为自己的新房,购买房屋之后需要对房屋进行整体的策划装修,一般都会选择自己喜欢的装修风格,当然了,装修的质量也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我国法律规定对装修工程质量要求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装修质量这个问题。一、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2、装饰工程各工序、各分项
·女的精神病可以离婚吗2023
  婚后女的精神病可以离婚吗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道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期间进行诉讼审理。1,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可以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双方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离婚。2,如果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

·工程质量鉴定程序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工程质量鉴定程序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您都非常清楚的一件事情就是,工程的质量需要工程项目负责人去监督,但是即使是这样还是存在着质量差的工程,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鉴定了,那么,工程质量鉴定程序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概况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二、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什么?1、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离婚房屋补偿没钱怎么办?
  离婚房屋补偿没钱怎么办?离婚房屋补偿没钱的话就可能会被对方起诉要求强制支付,或者直到当事人有经济能力就需要立即支付补偿。因为只要法院判处了一定的应该交付的钱款,虽然暂时义务人没有能力支付,仍然可以请求法院给予执行,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待义务人有能力时恢复执行。权利人应请求给予执行。所以,如果在离婚的时候需要补偿款的,但是对方又确实没有财产支付补偿款的那么可以由双方协商,毕竟事实就摆在那里,双方可以互相理解一下,即使法律强制执行对方也没钱支
·起诉离婚要多少时间开庭?
  起诉离婚要多少时间开庭?起诉离婚中开庭的时间在法律上未明确,但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大概需要3个月至6个月的时间,完成立案、调解、开庭、判决的程序。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应当按时参加庭审活动。开庭审理一般一次,如果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或当事人申请再次开庭(以上两种均应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批准)或合议庭认为应当再次开庭的情形,才会再次开庭审理,当然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简易程序一般转普通程序。审理期限建议程序为三个月,普通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有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具体行为包括以下几种:第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盗窃,一般是指通过窃取商业秘密的载体而获取商业秘密;利诱,是指以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使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提供商业秘密;胁迫,是指对知悉商业秘密的人进行恐吓、威胁,迫使他人提供商业秘密。其他不正

·江苏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年是怎么划分的
  江苏省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年是怎么划分的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4、四级:
·疫情期间超市工资怎么算
  疫情期间超市工资怎么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

·2023小货车营运证取消了吗?
  2023小货车营运证取消了吗?一、小货车营运证取消了吗?前不久,我国交通部门公布了一件重大消息,那就是从2018年开始,我国交通部门将正式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营运证,这也就意味着,轻型货车车主以后可以无证跑运输了。开过货车的都知道,要想拉货跑运输,必须要有货车营运证,4.5吨及以下的货车属于轻型货车,挂的是蓝色牌照,所以车主必须要有蓝牌货车营运证才能拉货。这种轻型货车能够办理入城证,由于驾驶难度不高,所以,一般开这种货车的都是些个体户,

·实践中到底什么是工伤认定
  提到工伤认定,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一般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原因人身遭受了损害的,此时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之后,确认构成工伤范围的,那么才会按照工伤事故作出处理。不过实践中到底什么是工伤认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什么是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工伤认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确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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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8 22:02:11:14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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