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阳区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睢阳区律师黄页: |
睢阳区法律咨询 |
睢阳区法律常识 |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丧失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丧失的情形有哪些?一般保证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保证的一种形式,但在一定的情况下,满足一定的条件,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丧失的情形就有可能产生,那么在什么样的情况和条件下会出现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丧失的情形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相应的知识,来保障我们的基本权利。一般保证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不能履行债务”指主合同纠纷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或者仲裁机构仲裁,并且法院
·生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其实有些人在身体患病了以后的整个态度就会变得非常的消极,先不用说是公司会不会开除,主要是这类人员生病了以后完全就无心面对当前的工作了,当然也有截然相反的一部分就是因为生病需要治疗,虽然也不想耽误手头的工作但是却被公司给解除了劳动合同的。下面我们要介绍的内容就是生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什么?一、生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
·打架轻伤标准我国法律有哪些鉴定标准? 打架轻伤标准我国法律有哪些鉴定标准?现实中一些人因为言语或肢体的不合发生打架的情况发生,而打架就会有受伤的一方出现。从而对受害者造成身体上和精神上的损伤,那打架后怎鉴定受伤情况呢,我国对轻伤的鉴定标准有哪些,具体是怎么规定呢。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打架轻伤标准我国法律有哪些鉴定标准为您仔细介绍。打架轻伤标准我国法律有哪些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
·怎样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怎样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怎样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一)、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3、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大热点问题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大热点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双方两个人的损失,也横容易造成两个人的矛盾激化,所以您一定需要了解一下关于园区一般解除劳动合同要多长时间?看看它与一般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园区一般解除劳动合同要多长时间?正常解除合同要履行相关手续,提前30天打辞职报告或与单位协商一致等。单位违反劳动法的,你可以此为原因,通知单位后可解除合同。单位有强迫劳动、威胁等情况,你可以不用告知单位。单位如果没有违反劳动
·诉讼离婚分割房产费用包括哪几部分 夫妻离婚一般只要涉及到房产纠纷,在前期打官司的时候,针对房产分割的费用肯定是比较多的。房产在起诉阶段,聘请律师阶段,甚至到最后的房产过户这都需要当事人花费不少的费用。所以原告被告双方在争夺房产的时候,不要一味的只关注房子的产权最终能够落入谁的手中,也要知道自己针对房产分割诉讼的过程当中,诉讼离婚分割房产费用包括哪几部分?诉讼离婚分割房产费用包括哪几部分?一、离婚财房产纠纷法院收费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
·非职务发明创造证明材料是什么? 非职务发明创造证明材料是什么?非职务发明的证明信、专业机构作出的鉴定等等可以使非职务发明创造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纠纷时,不应将这种证明信作为确认职务发明创造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的证据。1.该证明信主要是用于专利申请过程中的费用减缓,中国专利局并不审查证明信中所指的发明创造的主体是否真的属于非职务发明创造。2.《专利法》第6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规定了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创造的界限,这是处理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法律依据。3.在
·诉讼保全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诉讼保全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有上限吗?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有上限吗?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也就是12个月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合法辞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国家征地补偿费用是怎样的? 国家征地补偿费用是怎样的?这些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很多地方都在进行征地拆迁。有很多人会比较担心征地拆迁后自己生活在哪里,或者征地拆迁的补偿款无法养活自己,这都是比较现实的问题。国家规定了国家征地补偿费用,会保障人们的权利,保障人们的生活。国家征地补偿费用是怎样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