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红旗区西街街道律师黄页
 新乡律师黄页导航>> 新乡市 新乡县 获嘉 原阳 延津 封丘 长垣 卫辉 辉县 卫滨区 红旗区 牧野区 凤泉区 
 首页 >>律师黄页 >>河南 >>新乡 >>红旗区西街街道律师

  红旗区律师推荐

西街街道律师李阳
李阳 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5237341797
西街街道律师贵晶晶
贵晶晶 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8903739927
西街街道律师陈波
陈波 律师
13938509706
西街街道律师杨化龙
杨化龙 律师
1590305****
   >>新乡分站
新乡律师
红旗区律师
红旗区律师事务所
红旗区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红旗区律师
 
  → 咨询须知

 红旗区律师黄页:
    贵晶晶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跨境贸易大厦713室
河南·新乡
    雷军河南新乡光河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开发区政府西邻
河南·新乡
    樊海宏河南恒升律师事务所
新乡市保健路6号恒升世家A座三楼303室
河南·新乡
    李阳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新乡市新二街与金穗大道交叉口跨境贸易大厦713
河南·新乡
    郭英河南辉龙律师事务所
新乡市人民路辉龙置业大厦九层
河南·新乡
    杨化龙河南殊尚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新乡市和平大道南段388号8楼
河南·新乡
    陈波河南辉龙律师事务所
河南新乡人民路辉龙律师事务所
河南·新乡
    常莉莉河南智泰律师事务所
河南新乡市南干道110号
河南·新乡
    郭小锋河南乾川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新乡市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伟业..公园29号楼1单元815
河南·新乡
    董国强河南师大方正律师所
河南省新乡市开发区绿荫别墅区48号
河南·新乡
[河南新乡律师加盟] [河南新乡法律网站加盟]

 红旗区法律咨询
·百度搜索驻马店中院阴阳裁定书
    百度搜索河南省驻马店中院阴阳裁定书,案子疑问,矛盾,造假多达20多处,申请再审被驳回,请求好心律师帮忙申冤,电话15939628179来自手机

·红旗区西街街道律师热线:15237341797(李律师) 18903739927(贵律师) 

·许昌市建安区律师代理费多少钱
    许昌市建安区律师代理费多少钱


·买的一套二手房,还没有过户,交完定金就联系不上人了,
    买的一套二手房,还没有过户,交完定金就联系不上人了,签订的有合同,但是打电话都不接,钥匙现在也没给,我们该怎么办?


·尊敬的李律师您好,我是鹿邑县人,我妹妹、妹夫(现已办
    尊敬的李律师您好,我是鹿邑县人,我妹妹、妹夫(现已办离婚手续,但都没有离家)和我两个姨表弟,于2018年在鹿邑县城合伙(没有协议书,只口头约定我妹、两个表弟各占三分之一,我妹夫负责供货)开了一家装修建材商店,我妹妹只参与

·红旗区西街街道律师热线:15237341797(李律师) 18903739927(贵律师) 

·请问该如何做无罪辩护?胜算大吗?
    我有一朋友,为某事业单位干部,后承包该事业单位的一个部门,但后来该部门被另一人承包,而之前本应与我朋友结算承包收益的单位,却迟迟未与我朋友结算,并且欠我朋友8万余元。    于是我朋友也扣下本应上交的部分款项,计5万


·请问我和老公闹离婚,他要和我争女儿的抚养权怎么办
    请问我和老公闹离婚,他要和我争女儿的抚养权怎么办,现在孩子一岁七个多月,婆家没有照顾过一天,我们娘家给我们安置了一个生意,他平时看着店,我自己带孩子,偶尔去店里他也帮我照看一会,现在他要和我争孩子,不然就不离,理由


·您好,我想咨询一些问题,烦请解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些问题,烦请解答;我在南京一家私企工作,目前在河南办事处上班,近期公司按照自己新的考核办法,以业绩不佳被劝退,我2011年7月分进入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目前公司一直要求我写辞职报告,请问一下,我是否可以

·红旗区西街街道律师热线:15237341797(李律师) 18903739927(贵律师) 

·轻微的脑血栓病人,在医院治疗1个多月,最后病人瘫痪了
    我母亲是的脑血栓病人,左侧肢体间歇性麻木,在医院治疗1个多月,最后病人瘫痪了,怎么办。请求律师指导


·咨询一下强制猥亵罪相关资料
    咨询一下强制猥亵罪相关资料


·变更股东,其他股东不配合怎么在工商局办手续
    变更股东,其他股东不配合怎么在工商局办手续

·红旗区西街街道律师热线:15237341797(李律师) 18903739927(贵律师) 


 红旗区法律常识
·一,当事人十八年抚养费是多少钱?
  一,当事人十八年抚养费是多少钱每个月的抚养费,通常为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月收入的20-30%左右,具体数额需要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的日常开支来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

·一、离婚后社会抚养费征收还需交吗?
  一、离婚后社会抚养费征收还需交吗?首先必须确定,违规生育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这是法律规定的。不会因为当事双方因为离婚而免除。同时,由于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而产生社会抚养费,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超生社会抚养

·次数规定一般以协商为主
  次数规定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你们双方约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判决。一般每个月两、三次,情况不一样,法院的判决会不一样。没有次数的法律规定。二、探视权怎么行使?我国《婚姻法》对父母离婚后对子女探视作了规定。夫妻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抚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如果人

·不按照房屋遗产继承分配比例分配遗产合法吗
  不按照房屋遗产继承分配比例分配遗产合法吗?不按照房屋遗产继承分配比例分配遗产是不合法的。法律规定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

·一、劳动者如何申请工伤赔偿?
  一、劳动者如何申请工伤赔偿?1、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2、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

·借款一年到期没还需换借条吗?
  借款一年到期没还需换借条吗?借款一年到期没还不需要换借条,借款期限为一年,一年到期后,将借款还清,借条应当退给债务人,借条就没有用了,可以由债务人销毁。若是没有经济能力,但是承认还款的,此时也不需要更换借条,签订和解书即可。相关的债务人没有及时进行还款的。相关债权人可以根据相关的借条和证据,索要自身合法的经济财产。也可以到相关的人民法院对这类事件进行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这类事件的影响。二、怎么通过法律途径讨债1、选择管辖法院因合同纠纷
·没有签劳动合同发生了工伤怎么办
  没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的解决办法: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的认定只要能提出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资料就可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是否可以买卖
  是否可以买卖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二、安置房可以买卖的要求

·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

·一、离婚后子女探视权的方式有哪些?
  一、离婚后子女探视权的方式有哪些?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概括起来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对于子女而言,年龄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零至三周岁的幼儿,

 新乡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红旗区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7 15:49:13:13970.
文化街街道 小店镇 振中街街道 西街街道 向阳街道 东街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