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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没有劳动合同!上了半个月!我辞职了能否索要这半个月的工资?219.139.116.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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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是08应届生,还没有毕业.我在去11月和一家企业签了就业协议,但是那家单位不接收实习;而我想实习,于是2月找了家单位,但是这家企业是正式招工,要求签定劳动合同,先签(试用期合同),假如我在试用期期间走的话,要赔偿违约金吗??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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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买房时,开发商一再承诺可以办证,可以搞按揭,于是签了购房合同交了部分款,余款按揭处理。但是开发商至今未发证,也不搞按揭,我几次要退房,开发商不肯,还逼着我交余款,若打官司要回购房款,能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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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老婆一年半没在一起了,她现在和别的男人,睡在一起两个月了,有抖音视频为证,我可以告她重婚罪吗?可以告第三者吗?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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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伍军人工作安置受阻能否提起民事诉讼?我是一名于1999年11月从海南省*****总队海口市支队退役的退伍军人,2000年7月28日由钦州市钦北区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和钦州市钦北区劳动局安置到钦北区板城镇政府,钦北区板城镇政府的有关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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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始法律常识
·共同犯罪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构成共同故意犯罪条件有哪些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故意的参加实施共同犯罪

·祖母去世后遗产由谁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

·误工费是什么?
  误工费是什么?什么情况下该赔偿误工费?对于误工费的概念,具体说来就是受害人从受到伤害到痊愈这一段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包括了工资、资金、津贴、报酬等。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

·举报个体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是什么
  举报个体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是什么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

·债权转让什么情况下才有效?
  债权转让什么情况下才有效?1、债权转让生效条件一——存在有效的合同。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2、债权转让生效条件二——可让与的债权。按照法律规定,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1)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2)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

·合同约定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合同约定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在签署合同的时候,总会增加一条风险条款“违约金”以便约束交易双方的行为,这是为了保障守约方的权利,体现合同的公平性。然而对于违约金的约定有没有一个标准呢?合同违约金约定的上限到底是多少呢?违约金有没有上限呢?在下文中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一、合同约定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合同违约金上限,合同违约金以当事人约定为主,可以约定具体数额,也可以约定计算方法,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

·不服劳动仲裁向哪个法院起诉
  不服劳动仲裁向哪个法院起诉1、如果是劳动者想向法院起诉,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2、如果是用人单位向法院起诉,分为两种情况,若争议涉及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的事项,该裁决是终局裁决,一般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的,只能有条件地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若争议涉及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以外的事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二、劳动仲裁裁决后单位不执行怎么办劳动仲裁结案后

·年责任侵权法的全部内容第一章一般规定
  年责任侵权法的全部内容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四条侵权人因

·签合同没按手印受法律保护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合同手印与签字、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订或者盖章。然而,在试点实践中,一些在农村地区的当事人或农民工被用来在合同上盖章,而不是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几个适用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上按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与签字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里应该明确表示,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的手印签名或者

·我国的自诉是什么意思?
  一、我国的自诉是什么意思?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虐待罪;(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案件。与“公诉”相对。二、自诉的方式自诉可以采取书面或者口头两种形式。书面自诉应提交诉状,并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交诉状副本。口头自诉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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