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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婚的有办结婚证。如果以后再离婚财产是不是有女方一半,我是男方。能防止离婚时财产不被分走吗?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一起算吗?如果只算婚后的那婚前的财产要有什么证明吗?如何证明?115.58.13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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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婚前隐瞒癫痫病,婚后靠每天吃药稳定病情,现有一子一岁多,女方生完孩子后无能力照看孩子,孩子一直由男方母亲带看,婚后2年半的时间里因女方无法照料自己和孩子,孩子没满周岁的时候就多次舍下孩子离家出走,每次出走半月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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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老师打学生,连扇学生两耳光,算是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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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人不经过我同意把我信用卡的钱刷走,然后就藏起来不露面,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导致信用卡出现延期还款利息滞纳金降额,我该怎么办?我即使起诉,他能有钱还给我吗?他这中情况是不是属于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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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城区法律常识
·交通致人死亡如何获得缓刑?
  交通致人死亡如何获得缓刑?一、交通致人死亡如何获得缓刑?按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虽然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但只要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

·保利广场高空坠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如果您留心关于高空坠物的新闻的话,会发现是几乎每天在各地都有一两件高空坠物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的案例,例如最近在某地的保利广场,就导致高空坠物使有一女性严重受伤。由于该广场位于当地的繁华地区,所以这件事情也是一时之间就在网上迅速传播开来。下面我们主要来了解一下,保利广场高空坠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保利广场高空坠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被砸者只要证明其路过该处且被该楼上坠物砸伤,就完成了他的举证。剩下的就是盖楼业主举证自己未抛物。未能举证或

·哪些情况构成拐卖妇女罪
  哪些情况构成拐卖妇女罪拐卖妇女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的行为。本罪的对象限于妇女。妇女是指年满14周岁的女性。这里的妇女儿童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既可以是与行为人无任何关系的,也可以是行为人的妻子、子女及其他亲属;既可以是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也可以是没有合法身份证明的。行为人实施了拐卖妇女的行为是本罪的关键所在。所谓拐卖妇女,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
·近期我国各地都打出来租售同权的政策来,这
  近期我国各地都打出来租售同权的政策来,这个政策的实施一方面可以保障租房人的和出租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还可以缓解因房价过高带来的住房紧张问题。那么去除这些好的方面,他会带来一些什么样的问题呢。就以广州房地产租售同权为例,我们来看看。17日,广州公布《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将出台16条措施全力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下称“租赁16条”)。“租赁16条”亮点颇多,对市民而言,租房者子女可就近读书,进一步落实租购同权,由此产生的学位房租

·著作权申请在哪里申请?
  著作权申请在哪里申请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1.著作权登记是指著作权有关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将作品及其权刊登载于登记簿的行为。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著作权登记机构。2.地方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其职责由各省、自治区、

·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一、哪些情形下能辞退员工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
·受贿人否认受贿怎么办?
  受贿人否认受贿怎么办?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称这类案件为“零口供”受贿案。虽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面对侦查人员的审查,当事人应当按照实情回答。但由于贪腐犯罪案发隐蔽,有嫌疑人常常以“零口供”应对侦查取证,寄希望于只要不认罪就能侥幸逃过一劫。其实,这是对法律规定的严重误解。同时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零口供”案件的产生。本文本站的我们将为您讲述零口供受贿案件的证据收集。1.“零口供”受贿案件的特点从贿赂犯罪的构成特征、办案实践以及“零口

·存疑不起诉给予国家赔偿之合理是否可行
  一、存疑不起诉给予国家赔偿之合理是否可行存疑不起诉给予国家赔偿是可行的。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0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提起公诉。这是检察机关对存疑不起诉案件保留公诉权的行为规范。二、存疑不诉不予赔偿的观点“存疑不诉不予赔偿”

·诉讼标的金额管辖权规定是怎样的?
  诉讼标的金额管辖权规定是怎样的?规定是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1、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二、管辖权确定标准是什么?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中级人民法

·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规定?
  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规定?《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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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7 15:23:52:13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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