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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是打到谁的账户 一般认为职工发生工伤的治疗费是由单位垫付,所以一般医疗费打到单位账户上。但是很多情况下都是职工自己付的所以打到单位账户后的医疗费职工要找单位要。如果个人支付医疗费想直接自己账户上的,要找单位写个证明,大意是医疗费是职工承担然后医疗费打到职工某某账户上。《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
·保险公司非法集资行为主要有哪些特征? 金融行业非法集资现象非常明显并且非常多,这一现象已经成为了金融行业的主要标识,我们在面临非法集资的时候往往是看不出来的,因为现在手段非常之多,关于保险公司非法集资现象近几年也越来越明显,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保险公司非法集资行为主要有哪些特征吧。什么是非法集资其特点是: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
·先用抗辩权的行使,都是有哪些 先用抗辩权的行使,都是有哪些限制条件?在我们进行使用抗辩权的时候,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而且抗辩权的种类是比较多的,我们在进行使用不同的种类的抗辩权,限制条件是不同的。那么,对于先用抗辩权来说,都是有哪些限制条件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先用抗辩权的成立要件以及使用条件的相关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什么是先用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
·法院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怎么 法院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怎么处罚?《刑法》: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19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
·离职可否强行变更法人 一般不可以,法人变更一般是由企业进行变更的,个人是不能变更的,如果离职之后有离职证明的,一般是不用承担责任,但可以与企业协商,让对方进行法人变更,更好地规避法律风险。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7条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
·信用卡还不上银行会怎么办? 信用卡还不上银行会怎么办?信用卡还不上的情况下,银行会在催还无果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欠款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铰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几种情形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几种情形在司法实践中,目前抽逃出资的方式主要有:1、公司验资注册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这常常表现为发起人或股东用借款或贷款作为注册资本,一旦公司设立后,就将借来的出资抽回,归还原主。2、公司验资注册后,非因经营或正常业务开支又没有正当理由抽走货币出资。3、把他人的实物“借”来出资,公司一经注册,再将它归还原来的权利人。4、公司验资注册后,将已办产权转移手续的实物、工业产权、专利、非专利技术、土地使
·法律规定盗窃罪需要什么证据? 盗窃罪属于传统犯罪中的一种,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盗窃的手段也多种多样。在判定嫌疑人是否犯罪时需要搜集相关的证据。很多人不知道发最证据搜集的依据是什么。那么,法律规定盗窃罪需要什么证据?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与您分享一下。一、犯罪特点决定证据标准盗窃罪发案率高,情况复杂,各类盗窃罪因其作案地点、手段、目标、对象、作案人员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1)、盗窃罪中的直接证据一般只有被告人供述和辩解。(2)、现场痕迹是盗窃罪 ·南京市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南京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众所周知,征地补偿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为了维护相关的公共利益,对某些地方进行征收,同时会给予相应的补偿,但是,由于各个省市的经济发展状况有所不同,所以征地补偿标准也会有所不同,今天,我们就带您一起看一下,关于南京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组成,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标准不作调整,原房补偿款标准适当调整,具体见附表一。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标准非住宅房屋 ·合同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怎么写? 合同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怎么写?合同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在合同事务中是较为常见的。甲乙丙三方通过协商后,对他们的债权债务问题有了解决方法,然后就债权转让事项达成协议,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那么合同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怎么写?下文我们为您整理一份范本,欢迎阅读。合同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丙方:________为妥善解决甲、乙、丙三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就债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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