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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户的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一、分户的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怎么写?1、农村家庭房产分割协议书为促进家庭和谐共处,保持家庭和睦团结互助,防止家庭纠纷产生,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房产编号:)壹套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甲方(父母方)代表:甲方爱人见证:乙方(长女方代表):乙方爱人见证:丙方(次女方)代表:丙方爱人见证:第一条本协议书中所述的房屋位于:,登记证书号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乙方(长次女)。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经甲乙丙三方协议,该房由
·交通事故需做哪些检验鉴定 随着现在公众法律意识的提升,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会对交警出具的鉴定意见提出质疑,这就首先需要明确交通事故需做哪些检验鉴定,这样才能保证自己提出质疑的准确性,那么对交通鉴定意见不服怎么办,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需做哪些检验鉴定(一)尸体检验:尸体检验分为尸表检验和解剖检验。1、尸表检验是对交通事故致死尸体表面伤痕的例行检验;2、解剖检验主要用于:(1)肇逃案,通过解剖尸体确定侦破方向,为破案提供证据;(2)多车碰撞、碾压尸体, ·如何解决商品房买卖的纠纷 如何解决商品房买卖的纠纷一、如何解决商品房买卖的纠纷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1、调解。房产纠纷双方先自行协商解决。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事纠纷调解,包括房产纠纷的调解。2、仲裁。调解解决无效的,房产纠纷双方可到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房产纠纷双方必 ·故意伤害罪属于哪类犯罪类型 故意伤害罪属于哪类犯罪类型一、故意伤害罪属于哪种犯罪类型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理由是:第一,虽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未对具体的伤害后果作出规定,但第二款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严重残疾等伤害后果的刑事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根据伤害后果的程度和刑罚的
·抛弃物和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 抛弃物和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1)持有人因疏忽而完全丧失了对财物的实际控制力,且持有人通常难以回忆起财物的确切失落地点。相比较而言,遗忘物的持有人一般都能回忆起财物的确切遗失地点。因而二者的失主在丧失对财物的控制支配力的程度上是有区别的。(2)因持有人将财物丢失于公共活动空间,任何第三人发现后都有权拾得。根据我国刑法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拾得他人遗失物的,应当归还失主,拾得者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应由失主偿还。对于拒不返还他人遗失物
·非法集资分类分别有哪些? 在我国,有许多不法分子为了利益去欺骗广大群众的钱财,借此非法集资。这种行为构成了一定的社会伤害,非法集资的金额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属于违法犯罪,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在进行对某项非法集资集团起诉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弄清楚非法集资分类分别有哪些?一、非法集资的定义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
·石家庄公证处公证费用是怎么收的? 现在很多石家庄市民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会到公证处做一个公证,这样如果合同条款有误,就能及时发现,避免今后发生纠纷。如果合同金额比较大,双方比较关心的是公证费用收取的问题。那么石家庄公证处公证费用是怎么收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石家庄公证处公证收费办法是什么?《公证法》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主要实行两种收费办法:1、按件收费。如公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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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行为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应属无效。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 ·写了借条没拿到钱怎么办? 写了借条没拿到钱怎么办?一、自己写了借条没拿到钱怎么办?写了借条没拿到钱就需要把钱或借条拿回来,借条是需要证据的“三性”方可生效。所谓证据的“三性”即:(1)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作为已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遗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2)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或其他争议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换言之,一个证据必须有助于证明案件事实或其他争议事实,因此关联性又可以称为证据的“证明性”。(3)证据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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