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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执行难问题求解,越详细越好
    拿到法院判决书后,由于肇事司机已经判刑人在监狱,又没有家产,我想请问一下,我可不可以这样办:到法院申请执行,但是司机无赔偿能力,可不可以就挂个号但不执行,因为执行是要执行费的,各位律师请给予详细解答或者有更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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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我老婆外遇,想找人调查
    怀疑我老婆外遇,想找人调查


·我跟我女朋友在一起,这两天我骗她说我已经买车了,他们
    我跟我女朋友在一起,这两天我骗她说我已经买车了,他们家人今天去没有车,他们要告我诈骗罪,我这个会成立坐牢吗


·离婚………………………………
    夫妻两人在农村有一栋自建房市值80万,建房子时丈夫仅出2万元,我出了30万还出了力。丈夫吸x后想要和他离婚,房产怎么分?地契上写丈夫的名字,房子是在他吸x后建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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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犯故意伤害罪原告不肯接受和解协调怎么办?
    请问犯故意伤害罪原告不肯接受和解协调怎么办?


·我父亲是游击队员.1984年平反以后,一直要求县xx
    我父亲是游击队员.1984年平反以后,一直要求县xx落实政策恢复工作,被县xx拖到现在都没有解决,想通过法律途径打官司做个了结能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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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律你好我想咨询你一下!我是受害者我简单的说一下被对方砍了一x后来我报了警,去了医院去治疗了法医鉴定轻伤二,犯罪嫌疑人第二天自首的,拘留了七天转刑事15天之后隆安拘留所把他放出来了,我是一名外地的浙江人之后案件还没有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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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约还我公道,我是安乐一个普通商户,经营移动业务,租的
    我是安乐一个普通商户,经营移动业务,租的是农科所的房子。房租是每月240元一间,已经使用三年,突然间今年春节前天冰公司通知说以后房子归他所有,房子每间涨到500元一间。当时因为装修我投资一部分钱再加上生意不好做特别是隔壁


·债务人住的房子是其父亲的,法院执行时房子里的东西可否执行
    我的一个朋友借我的钱没有偿还能力,他住的房子是其父亲的,我想拿他房子里的电器顶帐,可是他父亲说屋里的电器不是他儿子的而是他的,他只给儿子用,但是所有权不给儿子,不让我拿.如果起诉到法院,法院能不能把他父亲名字下的房


·我母亲以前在还没有出嫁前在农村分有的水田,还有自己的开荒地,
    我母亲以前在还没有出嫁前在农村分有的水田,还有自己的开荒地,现在征收了,可是我舅妈不愿意分给我母亲,请问能通过法律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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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北区法律常识
·离婚财产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既然已经离婚,双方应已经解决了包括财产在内的一切问题,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离婚后财产纠纷仍然是离婚后双方不得不面对的问题。那么,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怎么办?而离婚财产纠纷的解决方法又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怎么办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
·辩护词正当防卫是如何书写的?
  辩护词正当防卫是如何书写的?辩护词正当防卫的书写方式是简单的介绍一下自己受到犯罪嫌疑人的委托,并且单身一审或者说是二审的辩护律师,通过查阅相关的案卷卷宗。受被告人刘某家属的委托,我所指派我担任被告人被告第二审的辩护律师。通过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进行调查,参加今天的法庭调查,我们对本案事实有了全面的了解。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以供参考: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且并不超过必要限度,依法不应认定被告人构成犯罪,也不

·民法的撤销权和行使期间
  民法的撤销权和行使期间一、民法中的撤销权的法律规定中国旧《公司法》第111条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公司法》第22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

·企业动迁补偿政策中补偿项目是什么?
  企业动迁补偿政策中补偿项目是什么?很多企业在遇到拆迁时都面临着不知道自己需要做哪些准备,能做哪些准备。企业在遇到拆迁时,往往都非常关心自己的补偿有多少,标准是什么,补偿如何计算等。那么企业动迁补偿政策中补偿项目是什么,我们就企业在拆迁时需要补偿被拆迁方哪些内容进行了总结。企业动迁迁补偿项目主要有四块:一、是房产价值赔偿。房产价值赔偿方面主要由房产和土地使用性质决定;企业房产用途一般是工业厂房和仓库,但也有部分住宅和办公房,具体以房产证登记为

·土地使用权非法变更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其实目前土地使用权非法变更的这种事情,大多发生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因为大多数农户可能都始终认为,土地使用权在依法获得以后是可以任凭自己的意愿随意处置的。有很多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甚至都没有具体的变更手续。其实按理来说,土地使用权非法变更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一、土地使用权非法变更的法律责任是什么?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人未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受让方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予。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处罚:处三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的内容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现在由于社会的发展,选择离婚的夫妻数量也越来越多,夫妻双方离婚时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财产分割了。夫妻婚前和婚后的共同财产还有房产在离婚时都得分割,夫妻协议分割是最方便快捷的,但是如果双方无法协商就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下文对房产分割的内容有些什么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一、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2、对父

·收律师费的不安抗辩权有什么规定
  收律师费的不安抗辩权有什么规定职场中因为商业纠纷而告上法庭的公司不在少数,我们都知道合同签署之后双方形成相互负债的情况下,然后一方违约或者是自身能力不能承受原规定的给予义务,那么在收律师费的不安抗辩权有什么规定?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不安抗辩权是民法中抗辩权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是指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可暂时中止履行的权利。对

·有些劳动争议的核心是因为当事人将自己的雇
  有些劳动争议的核心是因为当事人将自己的雇佣关系也看成了事实劳动关系,那当然雇主在这种情况下肯定针对所谓的劳动关系就会提出争议的,面对本身就属于雇佣关系的情况,国家相关机构也不可能将雇佣关系改判为劳动关系的。您平时在生活当中还是一定要搞清楚雇佣与事实上劳动关系的区别主要是什么才比较好。雇佣与事实上劳动关系的区别主要是什么?1、主体方面的不同(1)用工主体的要求不同。雇佣关系中的用工主体范围相当广泛,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劳动关系中

·起诉离婚期间孩子归谁
  起诉离婚期间孩子归谁如果离婚期间孩子的生活现状没有对其成长不利的因素,尽量不要改变孩子的生活现状,前面是谁直接照顾的继续由其照顾。能够表达意愿的孩子,孩子愿意跟谁共同生活,就跟谁共同生活。以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二、抚养权如何确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

·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几种情形
  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几种情形我国民事的相关法律对于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一般来说,债权债务关系不会无故消灭。但是,如果具备法定条件,则会产生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法律后果。下面,我们就和您聊一聊债权债务消灭的原因和导致债权债务消灭几种情形。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几种情形债的消灭的概念债的消灭,是指债的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债的消灭的原因债的消灭原因大致有四类:(1)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消灭,如免除、解除;(2)基于债的目的达到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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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7 14:51:32:1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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