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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房屋买卖合同能撤销吗,我能要回钱吗?
    我与中介、卖方(代办人)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房屋交易方式是到开发商那里办合同更名,签合同前中介人员领我看的房并介绍房主出国了,委托他的同事代卖,有委托书,下午签合同时我让代办人出示委托书,他们含糊的回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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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被对方偷走,么办?
    我2014年12月7日借钱10万无息给朋友,到2015年8月7日到期一分钱都没拿到,说腊月二十四日还给我,是不想给。欠条被对方哥哥偷走。现在打他电话不接,短信也不会,现在我该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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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律师你好,我们离婚九年了,我有一女一儿,一儿判给前夫,女儿今年结婚,因他再婚,女方带来一女后又育两孩子,现在我想把儿子的抚养权搞过来,能行吗?儿子也同意了,他们孩子多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无法满足孩子的日常生活。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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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律师:您好!我是长阳财政局的一名一般工作人员,2014年12月份我为一公司担保向个人借款100万元,现我的财产被黄石西塞山区法院查封、资金被冻结。但这笔100万元是被这个公司在签订项目转让协议后替另一个公司向设施工单位预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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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最新版本)
  在生活中我们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判刑标准,其中有一种就是关于抢夺罪的量刑,在我国不同的城市,关于抢夺犯罪量刑标准的详细规定就不同。那么您知道云浮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吗?以下是具体介绍。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
·父母立遗嘱怎么立才可以?
  父母立遗嘱怎么立?父母可以对他们的共同财产,共同立遗嘱处分,也可分别立遗嘱。如果一方先过世,另一方重新立遗嘱的,则以后面的遗嘱为准。立遗嘱可以是遗嘱人亲自书写,也可找人代书。如果是让他人代书的,必须有二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方才有效。你们可以请律师作遗嘱律师见证,律师可以跟踪服务,直到遗产全部分配完毕,如果涉诉,律师掌握第一手资料会对你们更为有利,这也是国际惯例。二、怎么立遗嘱才有效遗嘱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立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的自

·买盗墓者的东西犯法吗?
  买盗墓者的东西犯法吗?有罪。从盗墓者手里买下来的话,其实更加牵涉到销赃等问题,所以肯定是违法的。“销赃罪”已经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构成窝赃、销赃罪要明知所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物品是犯罪所得的赃物。对于事实上窝藏、转移、收购或者销售了赃物,但确不知情的,不构成犯罪。犯罪所得的赃物,是指通过盗窃、抢劫、诈骗、贪污等犯罪获取的公私财物,包括金钱、物品等。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掩饰、隐

·防暑降温费的标准是什么
  防暑降温费的标准是什么一、防暑降温费的标准是什么用人单位应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对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体检。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高湿作业的员工,应调离高温、高湿作业岗位。暂不能调动岗位的,应在高温、高湿天气对其加强预防中暑保护措施。用人单位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

·在离婚的案件中因为出轨而离婚的时有发生
  在离婚的案件中因为出轨而离婚的时有发生,但是出轨方起诉离婚的并不多,都是受到出轨的痛才会起诉离婚的,那么出轨方起诉离婚会判刑吗?这个问题我们想了想提供了以下有关婚姻法的相关法律内容,同时也想告诉您离婚无论谁起诉应该都不会被判刑的,事情不会太严重,只是有一些需要履行的相关义务,还希望离婚后您积极配合。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出轨方起诉离婚会判刑吗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

·经济犯罪辩护要考虑哪些特征?
  经济犯罪辩护要考虑哪些特征?(一)关于犯罪数额和数量。犯罪数额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最重要的客观标准之一。能够准确把握刑法中规定的各类具体经济犯罪中有关数额和数量的不同要求。例如,办理贿赂型经济案件,就要注意关于数额计算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8年11月20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商业贿“赂中的财物,既包括金钱和实物,也包括可以用金钱计算数额的财产性利益,如提供房屋装修、含有金额的会

·私募基金合法化的操作步骤有哪些
  私募基金合法化的操作步骤有哪些私募基金合法化的操作步骤2016年04月15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办法》),明确了私募基金产品的募集程序和要求,并制定了募集专用账户、冷静期及回访确认等新的监管事项。《募集办法》于2016年07月15日施行。《募集办法》的出台确立了详细的募集程序以及各个操作环节的具体要求,根据《募集办法》,募集机构完成一个私募基金产品的合法合规募集,通常需要走完以

·企业并购的一般流程
  1、发出并购意向书:发出并购意向书的意义在于将并购意图通知给被并购方,以了解被并购方对并购的态度;2、核查资料:进一步确定交易价格与其他条件;3、谈判:主要涉及并购形式、交易价格、支付方式与期限、交接时间、交接方式、人员的处理、有关手续的办理与配合、并购进程安排、各方义务等重大问题;4、并购双方形成决议,同意并购:决议的主要内容包括:①拟进行并购公司的名称;②并购的条款和条件;③关于因并购引起存续公司的公司章程更改的声明;④有关并购所必须的其他
·变造货币罪的客观方面是怎样的
  变造货币罪的客观方面是怎样的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变造货币,是指行为人在真币的基础上,以真币为基本的材料,通过对其剪贴、挖补、拼凑、揭层、涂改等方法加工处理,致使原有的货币改变形态、数量、面值造成原货币升值的行为。如将50元面额的人民币经过涂改变为100元面额的人民币,或把一张50元面额的人民币经过揭层加工后变为两张50元额的人民币等等,就都是变造货币的行为。变造货币,从广义上来讲,应属于伪造货币的一方式,因为经过变造

·债权转让中债务人不存在债务怎办?
  债权转让中债务人不存在债务怎办?一、虚假债权转让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一)不良资产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形成纠纷。(二)不良资产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变现实现了部分债权。仅如此,与第1种类型并无不同,实践中的情况是:由于银行在变现时,大多与债务人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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