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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担保人抗辩权分类有哪些 连带责任担保人抗辩权分类有哪些我们常说的抗辩权,是基于合同法,甲乙双方之间存在的抗辩权。但是,抗辩权并不仅仅存在于合同的甲乙方。若是债务关系中,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担保人。那么,在诉讼案件中,担保人也拥有抗辩权。担保人的抗辩权有哪些分类呢?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连带责任担保人抗辩权分类。连带责任保证人的抗辩权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基于主合同享有的抗辩权、基于保证合同享有的抗辩权、专属抗辩权。1、基于主合同享有的抗辩权。在提供连
·故意泄露个人信息报警的话泄露人会犯什么罪 现代社会发展的十分迅速,经济发展的方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在的通讯方式十分发达,但是也就很容易就会泄露个人的信息,有些人故意侵犯个人信息西来获利,很多人对故意泄露个人信息报警的话泄露人会犯什么罪这个问题有疑问,其实也不止报警一条路,下面就来介绍相关内容。一、网上贷款泄露个人信息等怎么办网上贷款给了个人资料泄漏出去后,没有本人的签字,一般没什么事,可不承担责任。如果贷款当时不是你签字的,建议诉讼,确认当时的贷款合同无效。则可以不承 ·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与证据有关的 在刑事执法的过程中证据是很关键的,但是在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与证据有关的规定是什么呢?其实在收集证据的过程里对于证据整理一般都是要求用原件的,但是如果原件没有及时的收取或者是出现破损这个时候用复印件也是可以的,而具体的细节下面一起来阅读一下吧。一、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与证据有关的规定是什么?根据第五十三条规定: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者复制件。二、在刑事诉讼法中与证据有关的
·行政不作为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一、行政不作为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是如何规定的?行政不作为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一般都是半个月,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行政复议法第六十条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的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未履行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依照下列规定计算:(一)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二)没有履行期限规定的,自行政机关收到申请满60日起计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由法律设定好的一种约束性的措施,具有法律效力,其他情况下个人不能够设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大概是可以分为三类的。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一、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第十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什么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其实也就是进行工伤的鉴定。通常是先经过了工伤认定之后,才会进行到这一步。而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那到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什么材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什么材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认定决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的规定,确定职工受伤或者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范围,是否符合工
·公募基金需要备案吗相关规定有哪些 公募基金需要备案吗相关规定有哪些一、公募基金需要备案吗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等人员的管理制度需要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备案应当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募集资金超过六个月且没有实质性变化的,也应当备案。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的销售等的,也应当进行注册或备案。二、备案的流程1、应先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公证处审查后。2、审查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当事人需向公证处提供有关材料(附后)。3、转让方和承让方的代表应在公证员面前在股权转让
·醉驾审请复检会同意吗? 醉驾审请复检会同意吗?醉驾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提出复检的,公安部有明确规定,如果不是因为鉴定单位违规操作等原因,个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不予采纳。但如果确实符合复检的条件并在复检之后没有达到醉驾的标准,当事人不会被判处刑罚。二、醉驾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
·离婚协议拥有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协议拥有孩子抚养权吗?一、离婚协议拥有孩子抚养权吗?只要协商好就可以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
·离婚后如何起诉降低抚养费? 对于有孩子的夫妻双方来说,即使在离婚后,双方对孩子都是具有抚养义务的,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根据抚养费的标准进行评判裁决。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情况是我们无法预料的,当我们没有能力向孩子支付法院判决的抚养费的情况下,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法院起诉,降低抚养费。关于离婚后如何起诉降低抚养费的问题,您可以一起来看一下。一、离婚后如何起诉降低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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