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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20年无争议就说明土地使用权归自己 土地使用20年无争议就说明土地使用权归自己吗?《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归自己所有;要明确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还是集体土地使用权都是不一样的,土地的使用期限也不同。比如国有土地,只要权属明确,使用多久都归原土地使用权人。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这种公有制又分二种,即
·工厂合同到期赔偿吗 看具体情况定。除工厂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其他情况都有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
·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 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六条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
·工伤认定期间有工资吗? 若劳动者在工作中意外受伤,企业单位领导人不确定其受到的损害是否是由于工作的原因导致的,会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做工伤认定,对于劳动在限定期限内向当地社保局提出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工伤认定期间有工资吗?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一、工伤认定期间有工资吗?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 ·羁押了能取保候审吗,具体条件是什么 随着人口素质及文化水平的提高,我国犯罪率越来越少。但是还是有少量的犯罪行为。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有关刑事犯罪后,羁押了能取保候审吗,具体条件是什么。按照正常情况下,是可以进取保候审的。但是具体的要看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决定。羁押了能取保候审吗原则上是可以取保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是指公检法叁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依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担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
·我国对醉酒驾车罚款多少 我国对醉酒驾车罚款多少?一、醉酒驾车罚款多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
·发生专利纠纷怎么办? 发生专利纠纷怎么办?发生专利纠纷怎么解决??一、发生专利纠纷该怎么办?发生专利侵权纠纷时,当事人需要冷静对待,并寻求解决途径。可以请求当地专利管理机关调处或直接向省会城市所在地中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法院起诉。专利权人的权利被别人侵犯了,有两种途径来保护自己权益:(1)向管理专利工作行政部门(当地知识产权局)提请调处;(2)向法院提起诉讼如何提起诉讼:1、证据收集侵权厂家基本情况;被控侵权产品的销售情况2、管辖法院选择起
·在我国收童工的后果有什么? 依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的年龄可以降到16周岁,低于16周岁的人属于我国法律上规定的童工,企业依法不得使用。在我国收童工的后果有什么?详情参考下文的具体分析。(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
·立案时间可以在询问笔录之后吗 立案时间可以在询问笔录之后吗询问和讯问是两个不同意思的词,询问证人或报案人,讯问只能是犯罪嫌疑人。报案人去报案后公安机关根据提供有效的信息会立案,那么立案时间可以在询问笔录之后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立案时间可以在询问笔录之后吗立案时间是可以在询问笔录之后的,因为根据询问他人才能知道是否符合立案条件。二、立案的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收 ·一、夫妻离婚财产处理怎么写? 一、夫妻离婚财产处理怎么写?离婚财产处理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并请求婚姻机关认可的财产协议书。主要内容有:(1)财产协议书递交机关的名称。(2)双方当事人协商的经过。(3)具体协议内容:包括财产总额,具体分割情况等。(4)请求婚姻登记机关认可;(5)双方当事人及证明人签字盖章、具体日期。(6)写明协议书的份数。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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