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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犯罪的新表现有哪些? 贿赂犯罪的新表现有哪些?一、贿赂犯罪的新表现有哪些?贿赂犯罪的新表现有:1.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2.用钱财收买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3.违反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二、贿赂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
·民事诉讼抗诉都有什么样的条件? 民事诉讼抗诉都有什么样的条件?一、民事诉讼抗诉的成立条件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能提出抗诉(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
·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有哪些 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有哪些书面材料,如通知,律师函,对方作出同意给付、分期给付的承诺,证人证言、电话录音、短信(后三方尽量有其他辅助证据)。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请求(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二、如证据仍有不足,可结合诉讼中止情形:(一)不可抗力。(二)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
·在二手房的房屋买卖交易当中 在二手房的房屋买卖交易当中,一般都会签订二手房的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当中,双方会约定买房的价款,交易的时间地点,交易方式等等。一旦双方对于合同内容当中的相关条款达成共识,那么签字或者是按手印之后合同就算生效了,那么双方就必须要按照合同当中约定的内容来履行。那么如果双方已经达成约定的话,其中一方后来却有了毁约行为,例如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支付,甚至是直接拒绝购买二手房的话,这个时候卖方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此时卖方有没有权利强制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要注意什么 房屋产权过户即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原房屋所有权人通过买卖、继承、赠与等方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为其他人所有的过程。日常生活中,房屋产权过户需要注意很多细节,比如:房屋产权权属是否清晰属实等。具体而言,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要注意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要注意什么(一)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 ·异地可以起诉离婚吗?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现实中很多人办理协议离婚都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的,也就让其他人认为夫妻离婚只能是在本地办理离婚手续。对于那些在外地打工的人来讲就很不方便,那在异地可以起诉离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异地可以起诉离婚吗?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
·土地开发利用中的侵权责任纠纷怎么起诉 土地开发利用中的侵权责任纠纷怎么起诉一、土地开发利用中的侵权责任纠纷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侵权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
·交通事故扣车要给停车费吗? 交通事故扣车要给停车费吗交通事故停车费法律规定是不需要交的,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若停车地点是属于营业企业一般就需要缴纳。另外,要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通常就是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计件工资有加班费吗计件员工的加班费怎么算 从事不同的工作,其实具体的工种是不一样的,也就导致实际的工时制度不同。对于计件制的劳动者来讲,通常都是按照完成的实际数量来领取工资的,因此在具体的工作时间上面可能就相对比较随意,那现实中计件工资有加班费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计件工资有加班费吗《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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