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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向驾驶员追偿吗 一、行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向驾驶员追偿吗?行人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般是向驾驶员追偿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
·公司辞退员工有年终奖吗 公司辞退员工有年终奖吗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的工资自主权,但是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年终奖金。在实践中,如果劳动者想保护自己的“年终奖”,就应该和用人单位签订周密的劳动合同,并对年终奖进行细致约定。此后,一旦与用人单位因年终奖发生争议,约定将是劳动者胜诉的“法宝”。二、在法律上公司是否有义务给员工发放年终奖答案就是法律根本没有明确的条款来约束年终奖。年终奖给
·股权转让是否有时间规定的限制 看具体情况定。股权转让是否有时间限制主要看是否在公司章程中对转让作出了特殊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是可以随时转让的。《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
·不结案对车主年审影响吗? 不结案对车主年审影响吗?1、车辆发生事故后车辆被扣押了。在扣押期间是不能去年检的,必须等车辆鉴定完毕后,交警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放行了车辆,但事故还没有结案,这样的车辆维修好了以后就可以正常年检的。2、车辆在扣押期间错过年检时间了,可以要求交警出具扣押证明,拿着证明去年检也不罚款和扣分的,否则错过年检时间是要罚款200元扣3分的。3、事故中无责一方的车辆,只要交警放行了,就可以正常年检。和事故是否处理完毕没有因果关系。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
·肇事逃逸自首的期限是否有规定 肇事逃逸自首的期限是否有规定一、肇事逃逸自首的期限是否有规定?1、肇事逃逸自首时间没有具体规定,既可以是犯罪事实发觉以前,也可以是犯罪事实被察觉之后。关键在于犯罪分子须自动投案。但是犯罪人投案自首的时间早晚,说明其悔悟时间的早晚。同时也说明了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性的持续状态长短。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
·一、一方不愿离婚法院能否判决离婚? 一、一方不愿离婚法院能否判决离婚?一方不愿意离婚只要举证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就可以要求法院判决离婚。男女双方因一时赌气,放弃自己应当享有的权益,到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冷静下来以后,一方后悔,认为当时只是赌气,不是真离婚。但根据法律规定:这时双方已不再是夫妻,合法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一方对于协议中有关财产问题想请求重新分割,只要双方在协议离婚时不存在被胁迫的情形,无论当时是否赌气,都无权请求协议离婚无效或者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可变更合同有哪些合同变更会产生哪些效力 可变更合同有哪些(一)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二)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糊的,否则,当事
·北京社保的转出流程和材料是什么? 实际上很多的朋友们是不愿意换一个新的工作单位的,但是因为工作的原因,有时候工作换地方也是无法避免的,但是因为国家规定公司和企业要给自己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那么当员工不在本公司了,那么就需要准备齐全的材料办理北京社保的转出了。一、北京社保的转出流程1、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2、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合伙集资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 随着大学生毕业人数的不断增加,你会发现近期工作压力是越来越大了。所以很多的人会选择去创业,但是创业是需要资金的,所以大多数人会选择一起合资来创办一个公司,根据出资的多少来划分股权。那么合伙集资同非法集资的区别有哪些?一、合伙集资同非法集资的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非法集资是“未依照法定程序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而进行融资,是法律明确规定所禁止的行为。而私募基金则是由于其发行对象、运作方式满足法律的规定而不必向有关部门登记,是属于受法律豁免
·公安机关对于聚众斗殴案性质是怎样认定的? 公安机关对于聚众斗殴案性质是怎样认定的?聚众斗殴案性质是怎样的呢?其实公安机关在这方面都有相关的一些认定的界限,跟据相关的界限来进行认定。那我们作为市民又该怎么来判断这些呢?怎么定义聚众斗殴罪的呢?聚众斗殴是寻衅滋事吗?两者由有些什么区别呢?这都是我们需要去学习和了解的。看具体行为性质.1、如果仅仅是故意伤害性质,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如果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2、如果是随意殴打他人的性质,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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