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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买了桂林恒大城的房子,在19.12.31日交房了,目前没有拿到房产证,我现在不想要这套房子了,想退掉。这种案子可以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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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做诉讼保全,法院要我提供被告的财产信息。请问我该怎样查证被告的财产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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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您能帮我解答一下房产问题吗?我婚后在南宁市有一套房子,但是房产证只写了老公名字,并且写的是单独所有,被他私自出售了,我可以起诉中介公司和房管局吗?我人都没去它是如何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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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你好,有点问需要咨询一下你:我于2011年9月底通过风云劳务公司派遣以劳务工身份进入柳州柳新汽车冲压件有限公司工作(简称柳新)。其间大概是在2015年的时候柳新公司为减少劳务工与合同工比例,把我与风云劳务公司的合同解除,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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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邕宁区法律常识
·房屋漏水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吗?
  房屋漏水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吗房屋漏水在一手房和二手房交易中都很常见,一般情况下,漏水属于质量瑕疵,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以要求出卖人进行修复,但不能仅因为房屋漏水而主张退房。根据规定,房屋的屋面、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墙面的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漏水,出卖人有义务进行维修,如果出卖人拒绝修复的话,买受人可以自己先行修复并保留好修复费用的相关证据,然后再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费用和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当然,如果房屋漏水非

·《公司法》表决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公司中都会有股东,股东依法拥有公司的股权,对于自己拥有的股权有使用处分,还有收益的权利,因为是股东特有的权利,是股份的所有权人,关于股权股东还可以对外或者对内转让。那么关于《公司法》表决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一、《公司法》表决的规定《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破产法》都有关于表决权的规定。(一)表决权行使的方式1、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作出决议时,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免征收抚养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孩子的抚养费不是由国家部门征收的,而是有孩子的家庭如果离婚的话,孩子的父亲或者是母亲按时向孩子支付抚养费。和抚养费不同的是,社会抚养费是需要由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征收的,所以社会抚养费和抚养费就是不一样的。结合您所提出来的免征收抚养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的这一问题,我们就区分为您回答吧。一、免征收抚养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
·婚姻法拆迁房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婚姻法拆迁房财产分割是怎样的首先要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即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被动的一个拆迁房屋属夫妻的共同财产,则因拆迁房屋所取得的利益同样归属于原权利人所有。被拆迁房屋的方式是采取货币安置还是房屋安置,其所获得的动迁安置利益均来自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实际上该动迁安置利益也属于夫妻的

·错判死刑国家赔偿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错判死刑国家赔偿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国家赔偿法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

·交强险中的伤残赔偿范围有哪些
  交强险中的伤残赔偿范围有哪些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销售商标侵权商品如何移交?
  销售商标侵权商品如何移交?销售商标侵权商品通过工作人员移交给法院,《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构成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和著作权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营利为目的,3、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而进行销售的行为。例如
·小孩6个月抚养权归男方的情况?
  小孩6个月抚养权归男方的情况有哪些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具体有:第一、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第二、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第三、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第四、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第五、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

·人防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有哪些
  人防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有哪些一、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常见的质量问题(一)人防门构(配)件混用、缺失。由于各企业安装工人业务水平、责任意识等参差不齐,对防护设备构造标准不能准确掌握,在安装操作经常发生将固定门槛与活门槛的锁把、铰页板(铰耳)以及钢结构防护门与混凝土防护门的锚固钩等混用和替代的问题。又或者钢结构门扇的支撑轴、混凝土门扇的把手和锁把上的卡销、防爆波超压排气活门内部的限位圈等缺失现象也较为常见。(二)工序脱节造成防护设备安装质量缺陷。

·涉外离婚在哪里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涉外离婚案件,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还是在境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涉外离婚案件,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受理,均适用我国婚姻法。具体如下:1.涉外离婚案件,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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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7 14:44:11:13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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