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宾阳古辣镇律师黄页
 南宁律师黄页导航>> 南宁市 武鸣区 横县 宾阳 上林 马山 隆安 青秀区 兴宁区 江南区 西乡塘区 良庆区 邕宁区 东盟商务区 五象新区 
 首页 >>律师黄页 >>广西 >>南宁 >>宾阳古辣镇律师

  宾阳律师推荐

古辣镇律师黄桂芳
黄桂芳 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3471039142
古辣镇律师麻强
麻强 律师
13878196141
古辣镇律师熊潇敏
熊潇敏 律师
13878124891
古辣镇律师姚启亮
姚启亮 律师
13907719653
   >>南宁分站
南宁律师
宾阳律师
宾阳律师事务所
宾阳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宾阳律师
 
  → 咨询须知

 宾阳律师黄页:
    蒋典良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
南宁市双拥路40-1号东方明珠花园腾龙阁2单元20楼
广西·南宁
    张华广西安信律师事务所
广西南宁市中华路110号三支路口集装箱大厦501
广西·南宁
    罗深艺广西广天一律师事务所
南宁市青山北路畔山花园2号别墅
广西·南宁
    林籽光广西南宁同望律师事务所
广西南宁市东葛路86号皓月大厦12楼同望律师事务所
广西·南宁
    潘庆金北京市尚衡律师事务所广西分所
广西南宁地王国际商务中心47层
广西·南宁
    黄成业广西胜开律师事务所
广西南宁市民主路6号阳光新都C栋10楼
广西·南宁
    李乔升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
广西南宁市金湖路57号文德大厦17楼
广西·南宁
    黄宇北京市炜衡(南宁)律师事务所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37号永凯大厦8层
广西·南宁
    蒋三努广西桂三力律师事务所
南宁市东葛路凯丰大厦十五楼
广西·南宁
    林靖波广西彭书珍律师事务所
南宁市新民路中明大厦10楼C座
广西·南宁
[广西南宁律师加盟] [广西南宁法律网站加盟]

 宾阳法律咨询
·交通死亡赔偿的标准{农村户口}
    交通死亡赔偿的标准{农村户口}219.159.176.152

·宾阳古辣镇律师热线:13471039142(黄律师) 13878196141(麻律师) 

·田地被非法收去
    我外公刚刚过世就被同村的几个人以我外公无后为理收为自己种了,我们也请了律师,但是都有一年多过去了,法院那边一点动静也没有,我们要怎么办啊!


·债务问题,借条上盖了物业分公司公章和负责人私章,实质
    债务问题,借条上盖了物业分公司公章和负责人私章,实质上是公司领导拿去盖章的,借款也是打入领导私账户,现在物业公司分公司负责人被县人民法院冻结了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想问下怎么办?


·债务人借钱快三年未归还目前想懒帐
    债务人借钱快三年未归还目前想懒帐

·宾阳古辣镇律师热线:13471039142(黄律师) 13878196141(麻律师) 

·对拆迁面积不认可,如何委托第三方测量?
    对拆迁面积不认可,如何委托第三方测量?


·请问一下,我安结了一个车,中午压了压金,第二天我车不
    请问一下,我安结了一个车,中午压了压金,第二天我车不


·陶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那个交通事故。
    陶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那个交通事故。

·宾阳古辣镇律师热线:13471039142(黄律师) 13878196141(麻律师) 

·开发商把正门上二楼楼梯改掉,使我二楼商铺不具备好地段
    开发商把正门上二楼楼梯改掉,使我二楼商铺不具备好地段


·房屋拆迁款出嫁女有份吗,户口还在娘家
    房屋拆迁款出嫁女有份吗,户口还在娘家


·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去世,哪些遗属享有补助?前妻抚养的子
    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去世,哪些遗属享有补助?前妻抚养的子女有没有权利享受?死者扶养的子女,前妻是否可以带走?死者扶养的子女的遗属补助,前妻是否可以监管?如果前妻扶养的子女的遗属补助单位没有发放,那么该如何去申请?

·宾阳古辣镇律师热线:13471039142(黄律师) 13878196141(麻律师) 


 宾阳法律常识
·借出去三百六十借条丢失怎么办?
  借出去三百六十借条丢失怎么办?借出去三百六十借条丢失的情形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让对方觉察借条已经丢失;2、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通常债务人较易接受这个要求;3、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4、委托律师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对方在没有觉察借条丢失的情况下,往往认账,他会把精力集中到能否还债的理

·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
  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一、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责任1、违约责任有哪些构成要件:有违约行为;有损害事实;违约的行为与损害的事实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无免责事由。2、违约责任有哪些免责事由:免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对其违约行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民法典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3、
·代位权之诉讼是什么?
  代位权之诉讼是什么?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的权利。关于代位权《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代位权诉讼  《合同法司法解释一》  1、成立条件: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

·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后追偿可以吗?
  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后追偿可以吗?一、驾驶交强险赔偿后追偿可以吗?不能。强险垫付后,应当由强险保险公司向肇事人追偿。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赔偿相关一、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1、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2、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3、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

·行政规章有权设定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行政规章有权设定的行政处罚是什么?在我国的行政法中,标示了各类行政处罚种类,以及违反行政法的法律制裁。行政法由于其复杂性,我国尚未有完备统一的有关行政法的部分,这就造成有些部门对法律依据模糊的特点。明确行政规章有权设定的行政处罚是什么,有助于有关部门拟订规章,更好的管理企业。一、属于行政法规有权设定的行政处罚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二、

·一、醉驾江苏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是什么?
  一、醉驾江苏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是什么?1、2019年江苏省关于醉驾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

·公司分阶段给股东分红吗?
  公司分阶段给股东分红吗?公司并非是分阶段给股东分红,根据《公司法》第4、35条之规定,股东取得红利理属当然,但股东取得公司红利还应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一定之程序,具体如下:1.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2.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在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情形下,是否分红,如何分红,还要经公司有权作出决议的机关即公司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3.在公司通过分红决议但公司不执行的情形下,股东有权起诉公司,要求公司执行有效决议,及时支付红利给各

·明知重婚罪起诉后对方会被判刑吗
  一、明知重婚罪起诉后对方会被判刑吗?证据确凿的话对方就会被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我们在面试的时候除了与用人单位协商工资报
  我们在面试的时候除了与用人单位协商工资报酬外,同时还比较关心社保问题,主要就是问单位是否会给员工购买社保,如果要购买的话一般又是从什么时候购买。但也不排除出现单位不买社保的情况,那要是遇到单位没有交社保怎么办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根据有关法规,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职工入职一定要与单位签订合同,一旦发生了纠纷,合同可以作为职工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凭

·加盟被骗怎么维权调理额是多少
  加盟被骗怎么维权调理额是多少?年轻人不希望生活在体制之下,在毕业之后不去找工作选择了创业。而加盟就是年轻人创业的首选,加盟连锁大品牌就需要极高的加盟费,但在后期利益的引诱下,很多年轻人因为经验不足被骗了。此时,加盟被骗怎么维权调理额是多少呢?一、加盟被骗怎么维权调理额是多少?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特许加盟,在加盟期限期满之前都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能够证明加盟总部存在欺诈故意,还可以考虑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一般是就未

 南宁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宾阳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7 14:34:59:13402.
思陇镇 中华镇 新桥镇 宾州镇 古辣镇 大桥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