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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监护人员组成要怎么保护安全? 现场安全监护人员组成要怎么保护安全?现场监护工作对于施工来说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由于基建工作现场合同工、临时工、农民工比较多,安全用具也不十分完备,所以安全形势比较严峻。监护人员如何对待监护工作,如何做好安全监护才能确保工作现场不发生问题?(1)监护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规范现场施工人员的行为。监护人是现场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工作中一旦出现事故,监护人要负主要责任。由此可见监护人身上的安全担子是非常重的。所以在现场监护工作中,监
·劳动者要以劳动为生 劳动者要以劳动为生,而且劳动过程中常会出现伤亡事故,如果有劳动合同,则按劳动合同赔偿,但是没有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呢。没劳动合同工伤赔偿怎么赔?劳动合同法告诉我们,如果我们没签劳动合同,那么我们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经济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4、住院治
·赠与合同一定要公证吗?赠与合同有哪些 赠与合同一定要公证吗?赠与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一、赠与合同一定要公证吗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证。但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公证,是意思自治行为,法律也不禁止。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二、赠与合同的性质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
·面对中国高而涨的房价,许多人选择购买二手 面对中国高而涨的房价,许多人选择购买二手房,但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由于没有约定付款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经常发生纠纷。那对于二手房买卖的出卖人和购房人来说,如何预防房款支付纠纷,也就是说房款支付纠纷怎样才能避免呢?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这个问题。一、如何预防房款支付纠纷买方逾期支付房款时,卖方除可以要求买方继续支付房款之外,还可以要求买方支付相应的利息或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卖方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解除合同,不再出售房子了,并按照
·通过空壳公司偷税漏税算是违法吗 通过空壳公司偷税漏税算是违法吗?不违法,设空壳公司过账降低税率,不是偷税漏税,偷税漏税是直接隐匿收入不交税;设空壳公司过账,是依法的合理避税。偷税,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漏税,是由于纳税人不熟悉税法规定和财务制度,或者由于工作粗心大意等原因造成的。如错用税率,漏报应税项目,少计应税数量,错算销售金额和经营利润等。二、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
·遗嘱笔记司法鉴定的费用是多少 遗嘱笔记司法鉴定的费用是多少一、遗嘱笔记司法鉴定的费用是多少?遗嘱笔迹鉴定的费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各省的费用不一样,笔迹鉴定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据。二、遗嘱无效的九种情形:(一)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继承法》第2
·离婚五年想要小孩抚养权应该怎样办理 离婚五年想要小孩抚养权应该怎样办理一、离婚五年想要小孩抚养权应该怎样办理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劳动合同的订立防范有哪些 如今无论国企还是私企对于劳动者都会准备劳动合同,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很少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有些合同中会出现一些漏洞而且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并且从法律角度而言劳动合同的签订表明劳动者有合法的权益,那么劳动合同的订立防范有哪些?接下来给您简单阐述。一、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风险(一)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导致需支付双倍工资,甚至被认定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风险。(二)录用条件和岗位
·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吗?有哪些 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吗?有哪些注意事项?一、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吗?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而买卖合同却并没有交付标的物的具体要求,因此,买卖合同不是实践合同。二、买卖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1、商品质量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合同中对于交易的对象——合同的标的物的质量一般应该有个明确的约定,包括标的物的质量标准、质量异议期限以及法定的鉴定检验机构。如果没有明确的约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 买卖合同成立,出卖人应按合同的约定移交标的物所有权,出卖人应履行以下义务:一、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卖双方经协商约定达成一致,在买受人交付了价款后,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至买受人,使买受人不仅实际取得了标的物,而且实际取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如果在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转移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方式办理。二、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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