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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土街道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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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如何判
    结婚2年了,生有2女(破腹产),大的2岁多小的1岁多。半年前女方向双方父母各借2万出去开店,从此以后几乎每晚11~12点才回家,每天早上8~9点才起床,家务事一点不做,孩子一直由男方父母带管(费用一直男方出,女方没给1分钱)。现


·请问我是注射童颜针失败了的患者,请问我该去那里做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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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火灾谁的责任,我在学校宿舍用热的快给大家烧水喝
    我在学校宿舍用热的快给大家烧水喝,但是忘记拔了,要我一个人来陪吗,热的快不是我的是大家集资买的,理论上说也不该我来拔插销,(因为当时宿舍还有其他人在),我只是当时插的插销,火灾责任要我一个人来负责吗,舍友有的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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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问下我有一个朋友他俩人结婚有好多年了他老公外面有小三他们还沒有离婚老公就同小三同住一起了好多年了他们这样是不是重婚罪


·我和丈夫结婚后购买了一套新房房产是我和丈夫的名字,首
    我和丈夫结婚后购买了一套新房房产是我和丈夫的名字,首付是丈夫父亲在外借贷40万交的,由于利息过高现想将丈夫名下的婚前房产抵押银行进行还贷,抵押审批条件规定要求我(女方)签字才行,请问我以何方式来保护自己不被该债务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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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借给朋友10万元钱,当时太相信朋友就没有写借条,现在也有5年了,我想要回我的钱,假如他不还我该咋办218.70.2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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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婚内买的房,离婚时没有说明分配情况。目前没复婚,但在一起生活。且共同缴纳按揭(基本是用我的银行卡支付,但他的工资卡是我在管)。这种情况如果分手,这套房一般会怎么分呢?


·贷款合同签好了,我没拿到贷款,合同还有效吗,算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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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土街道法律常识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海难救助费用,指救助一方对遇难船舶、货物或者人的生命进行营救后,根据救助事实,请求被救助一方给付一定的报酬。
·母亲过世财产怎么继承?
  母亲过世财产怎么继承?一、母亲过世财产怎么继承?母亲过世财产的继承首先是按照遗嘱继承来执行继承就可以了,其次就是按照法定继承。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其他法

·在什么情况下不以重婚论处
  在什么情况下不以重婚论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般不认定为重婚罪:(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

·发回重审的案件还能上诉吗
  发回重审的案件还能上诉吗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上诉,若该案件在重审发回之前,原审是第一审的,应按一审程序审理,重审后作出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原审是第二审的,重审发回后应按第二审程序审理,重审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不能上诉,但可以依法申诉。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一审原告败诉,后原告上诉时,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重审后原告仍然败诉,原告如果要进行上诉,依法应当准许,中级法院必须受理。二、二审和发回重审的区别1、程序发生的主体和

·股权投资企业登记需要哪些条件?
  股权投资企业登记需要哪些条件?一、股权投资企业登记的所需条件1、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有良好的经营记录。2、股权投资基金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有良好的经营记录。3、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4、外

·规定如何确定唯一监护人?
  规定如何确定唯一监护人?监护人是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成年人和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进行监护的人。《民法典》对监护人确定进行了规定: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二十八条?无

·醉驾这种行为其实严厉进行处罚是很有必要的
  醉驾这种行为其实严厉进行处罚是很有必要的。因为生活中,您明明知道醉驾危险,却依然这么不负责任的醉酒驾驶,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视若无睹。醉驾入刑以来,经查处以后,本身对个人的影响就是非常大的,如果是公务员的话,那么影响就更大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醉驾开除公职的规定是什么?一、醉驾开除公职的规定是什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

·如何看待股东存在劳动关系
  既是公司的股东,又在公司担任一定的管理职务,股东存在劳动关系,这样的双重身份的劳动者或雇员在被公司解聘,或他们辞职后,有时也会带来一些经济和劳动纠纷。现实经济生活中这样的纷争非常多,处理起来有时也很棘手。但是如何看待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随我们一起去了解。一、如何看待股东存在劳动关系如果股东并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和公司没有劳动法上的关系,则当然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股东担任公司职务,公司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与股东签合同,股东
·夫妻一方失踪自动离婚可以吗?
  夫妻一方失踪自动离婚可以吗?可以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一般可以采取以下两个途径解决离婚事宜。(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

·公司享有的名誉权规定是什么?
  公司享有的名誉权规定是什么?公司享有的名誉权规定是任何人不能够侵犯公司法人的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谓名誉,是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法人的名誉表示社会的信誉,这种信誉是法人在比较长的时间内,在它的整个活动中逐步形成的,特别是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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