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丧失继承权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丧失继承权的规定是什么?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丧失继承权。二、丧失继承权和放弃继承权的区别是什么?1﹑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法。这种行为是出
·附随义务的产生是基于什么原则确定的 附随义务的产生是基于什么原则确定的附随义务是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担的义务,该项义务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亦无明确约定,确定该项义务主要是为保护对方利益和稳定交易秩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辅助实现债权人之给付利益或周全保护债权人之人身或其财产利益,债务人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保护等给付义务以外之义务。二、附随义务包含哪些内容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
·公司信托法律业务都可以从事哪些业务? 公司信托法律业务都可以从事哪些业务?信托公司是什么?信托公司,在中国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信托公司是做什么的?信托公司以信任委托为基础、以货币资金和实物财产的经营管理为形式,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多边信用行为。信托公司业务有哪些?信托业务主要包括委托和代理两个方面的内容。前者是指财产的所有者为自己或其指定人的利益,将其财产委托给他人,要求按照一定的目的,代为妥
·缓刑考验期有多长 就宣告缓刑来看,不是说就一定不执行刑罚了,还是要看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间的具体表现如何。那通常情况下,被宣告缓刑之后是怎么确定缓刑考验期的呢?也就是说缓刑考验期有多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缓刑考验期有多长缓刑考验期是指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的法律规定的期间。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
·证据收集方法有哪些 证据收集方法有哪些可以说在诉讼过程中,哪一方能够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那最终做出的判决自然就是会对其更有利,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但对于很多人而言可能并不清楚证据收集的方法都有哪些,因而也不知道要如何来收集证据才好。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您证据收集方法有哪些一、证据收集方法有哪些(一)询问。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询问是任何案件中都经常使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
·舞蹈机构不退费怎么办 具体要看签的合同里有没有说明退费条款以及其他的说明,这个很重要的。最好先跟舞蹈班协商,解决不了再走消费者协会或者法律途径。要求退费的原因是由于舞蹈机构自身的问题,还是当事人的问题,如果是舞蹈机构的问题,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维权,如果是自身原因,且签订的合同上标注了不予以退费的话。要回退款的可能性就比较小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
·两个月怎么抚养婴儿,离婚抚养权归谁? 孩子抚养权归谁,这个问题往往是非婚父母及离异父母最纠结的问题。那么,我国在法律上对未成年人抚养权归谁这个问题划定了两个年龄标准,分别是孩子两岁以前和八岁以上。那么,孩子在两岁以前的抚养权到底归谁呢?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解答两个月怎么抚养婴儿,抚养权归谁这个问题。一、两个月怎么抚养婴儿离婚抚养权归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应当属于处于哺乳期的孩子,一般随女方生活。所以两个月的婴儿属于哺乳期内,所以应由母亲进行抚养。同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随父方生活。
·一、由父母出资偿还贷款买房的是否为共同财 一、由父母出资偿还贷款买房的是否为共同财产?不一定,婚后购房父母出首付,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婚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还贷,该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婚后子女在接受父母购房出资时,如果出资为借贷,应明确告知夫妻另一方,此为夫妻共同债务,并保留配偶一方认可出资为借贷的证据;如果出资为赠与,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夫妻财产约定的方式,予以明确。总而言之,购房的资金是一个大数
·交通事故赔偿医疗费用应该怎样计算根据医疗 交通事故赔偿医疗费用应该怎样计算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1)挂号费:挂号费的次数、科别与审核认定的治疗伤害所就诊的次数、科别一致的挂号费应当赔偿。(2)检查费、治疗费等:根据伤疾的需要经治疗医院同意进行的检查、治疗等费用应予赔偿。未经治疗医
·遗弃婴儿的处置是怎样的 婴儿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因此需要父母的抚养,才能够健康的成长。但生活中,有的父母可能是经济比较困难,有的是因为未婚生子,因此就将才出生没多久的婴儿遗弃了,殊不知在我国遗弃婴儿是要被处置的,那究竟遗弃婴儿的处置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遗弃婴儿的处置是怎样的所谓遗弃,是指在家庭中负有赡养、抚养和扶养义务的人,对需要赡养、抚养和扶养的人不履行应尽的义务。遗弃情节恶劣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