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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结婚怀孕了男方不想给彩礼结婚可以吗 一、没结婚怀孕了男方不想给彩礼结婚可以吗?没结婚怀孕了和不想给彩礼都不是结婚的必要条件,是否可以结婚应当由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进行处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
·劳动关系如何跨市转移? 企业在成功聘用劳动者后建立了他们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也就是形成了劳动关系,而企业在各地区的发展需要调用相关人员的时候,劳动关系也会跟随地区而变化,那么劳动关系如何跨市转移便成为您最关心的问题,今天我们就通过下面的文章来了解一下一、劳动关系如何跨市转移1、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出具《参保凭证》;2、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前缴费区(县)社会保 ·误买凶宅要怎么办,误买凶宅应如何维权 “凶宅”不是封建迷信,只能说是一种忌讳,也可以算是一种民间习俗,其作为一种意识评判在老百姓心目中是真实存在的。因此,买房时若是买到“凶宅”相信购房人的心情不会好的,但对于误买凶宅要怎么办,很多人又都感到束手无策。那么误买凶宅应如何维权呢?下文会告诉您。一、误买凶宅要怎么办实践中,法院一般认为,发生过自杀、凶杀并因而造成重大伤亡的可算“凶宅”。病死、自然死亡或意外事件造成的死亡,都不算。如果买到了“凶宅”,也别着急,可根据是否在合同中
·年厂房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是什么? 年厂房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是什么?关于厂房拆迁补偿,一直都是拆迁补偿问题中的一个重点。这主要是因为,相比于普通住宅拆迁,厂房拆迁涉及厂房面积大、设备多以及厂房后续相关经营生产的问题。那么,厂房征收补偿方案是怎样的呢?现在的我们为您解答。1、拆迁资产补偿:土地补偿,为承租人的企业,其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房屋、建筑物补偿: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
·解除同居关系孩子抚养权怎么处理 同居的情况在当前社会是非常常见的,而且在同居的同时可能还没有建立婚姻配偶关系就已经有了小孩,虽说后续结婚的话并不会有什么影响,但是如果出现问题的话也很难处理,特别是抚养权上的问题。那如果出现解除同居关系孩子抚养权问题应该如何处理呢?解除同居关系子女的抚养纠纷如何处理?先说法院是怎么受理同居关系子女的抚养纠纷的。一般来说,有同居关系的双方需要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就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做出裁决。
·法律对于代位权的规定都有哪些? 法律对于代位权的规定都有哪些?我们知道欠账不还是对于债权人特别不利的行为,但是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为了促使债务人偿还债务,申请行使代位权,那么您是否了解法律对于代位权的规定都有哪些?代位权都有哪些基本特点和效力呢?下面就由的我们来为您逐一的进行详细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代位权的概念我国《民法典》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抵押物担保但抵押物品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抵押物担保但抵押物品名字写错了怎么办?一、抵押物1、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2、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为登记无形财产如地上权、政府公债、人寿保险等。在一些国家分为动产抵押物和不动产抵押物。前者为可移动之物,包括流通票据和所有权凭证。后者如土地、建筑物。3、中国不分抵押权与质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凡提供财产作担保的,不论为不动产、动产或有价证券,也不论是否转移占有,该财产均称为抵押
·假结婚买房离婚房产怎么分 假结婚买房离婚房产怎么分 关于离婚后办理财产分割时的处理,如下: 1、婚姻法及司法解释规定 根据目前的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婚后购置的房产应当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事实上,只要存在有效婚姻,即使是婚后单方购买的不动产,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存在关于房屋产权的特别约定。 2、例外规定 具体来说,婚后购买房屋的产权归属要看双方婚后实行何种财产制,以及是否有关于所购房屋产权的约定。如果夫妻双方已经有协议商定房屋产权份
·审查起诉阶段后的处理意见是怎样的? 审查起诉阶段后的处理意见是怎样的?审查起诉阶段后的处理意见是做出决定起诉或者是不决定起诉,具体内容如下。1、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一般由“案件名称十文种”组成。2、引语说明案件名称、预审的起止时间,接着常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过渡。引言要首先写明文书的名称和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若是集团犯罪,在标题中要写出集团首犯或主犯的姓名。若为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要依据他们在案件中的主从作用不同,按主、从顺序排列,逐人写清。若为一名或数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多
·以借为名受贿方式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当代社会,社会行为在我国是受到严重的打击的,其实这点从我国刑法上规定的受贿罪也可以明确的看出来,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其实是存在着以借为名的受贿行为,那么以借为名受贿方式的认定方法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以借为名受贿方式的认定方法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规定了对以借款为名索取或者非法收受财物行为认定的方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了《关于办理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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