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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法律还有重婚罪这一条吗,离开?5,算不算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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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租约期没满违约的问题
    一处房产,上一年十月出租,租约签了一年,但我在年后便专卖给朋友并且房产已经过户,但是租客拖了一个多月了,不愿意搬走。请问,我有什么好的方法处理?我的目的就是想租客尽快搬走。租赁合同写的,我违约,赔偿2个月租金。我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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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刚过来买东西,然后找他的零钱,后面才知道是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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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何才能拿到属于我的房子?
    单位05年开始集资建房,06、07、087年陆陆续续缴了大约70%的房款,去年09年5月按单位制定的分房标准选房,大家选好房都签字了,上面都表明了面积和房号,可谁知过了几天单位通知我们几户,说是面积算错了,我原先购买的132多平方米


·未成手术意外死亡赔偿金应该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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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律师你好,我是上高县原种场的工人,我父亲是原种场的
    黄律师你好,我是上高县原种场的工人,我父亲是原种场的老工人,于l985年在原种场去世,我于77年初中毕业在原种场工作,于86年因计划生育被开除工作,因社保的事情要黄律师援助,请联系我具体情况联系细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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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您好,我弟弟和弟妹前一段时间因为买房子的事情,商量要假离婚,就是说先离婚后复婚,但是我弟弟却签了一个离婚协议,后来两人离婚后我弟弟给弟妹买了一套价值80万的房子,房产名字却写得是弟妹的。但买房子的钱弟妹家没有拿一


·如何给房子更名,我的房子购房合同已经签了
    我的房子购房合同已经签了,钱也交情了,但房产证还没下来,现在我准备把这个房子转让给别人,请问怎么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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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胡同街道法律常识
·交五险一金需要开户钱吗
  新公司在办理五险一金的时,如果有银行账户则不需要重新开户,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费用时一般是在地税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银行转账办理。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关证件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2)中华

·酌定不起诉的情节都有哪些
  酌定不起诉的情节都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从刑事诉讼法规定看,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是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二、依照刑法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适用这种不起诉:(1)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

·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是什么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主要是小时计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1、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2、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非全日制用工工资=小时工资标准×实际工作

·什么情况下贩卖毒品能判死刑
  一般在手段极其残忍的故意杀人的情形下会判处死刑,另外我国现行刑法对死刑的罪名共有68种。要判处死刑的,在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行为法定情节上都有“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致人重伤、死亡、损失特别严重”等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要承担什么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要承担什么责任1、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2、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哪些不同遗嘱继承是立遗嘱人按照自己的意志用遗嘱方式指定其遗产的一部或全部由谁来继承,继承人依遗嘱的指定享有继承权,而且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而法定继承,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由法律规定,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享有继承权,并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继承遗产。1.两者的效力不同,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在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应先按照遗嘱继承处理。2.继承的顺序不同,在法定继承中,法律规定顺序在先的继承人先继承,有前一顺序继承人时

·可以向商标局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吗
  可以向商标局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吗?我们都知道,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对行政行为不服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只是二者的处理方式不同,但是有些时候在提起之后发现还有些东西没有上交或者不想告了,这时候应该怎么办呢,可以向商标局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吗,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到您。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申请人在专利局未改变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撤回复议申请;二是申请人在专利局改变所作
·公司加班投诉应该找哪个部门
  公司加班投诉应该找哪个部门一、公司加班投诉应该找哪个部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二、法定一个月加班时间是多少?1、《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2、《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3、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

·一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一方不给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另一方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

·遗赠扶养协议的特点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的特点是什么?1、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一般有限制。遗赠人只能是公民,扶养人可以是公民(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而且须具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同时扶养人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2、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协议行为。3、遗赠扶养协议双方,互相权利,互负义务。扶养人负有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遗赠人享有接受扶养的权利,负有将其遗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4、遗赠扶养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不能为口头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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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7 13:58:34:1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