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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没有股份的法人是股东吗? 对于没有股份的法人是股东吗?一、没有股份的法人是股东吗?没有股份的法人也可以是股东,法人代表并不一定必须具备股份。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股东或董事会决定。我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二、法人的种类有哪些?(一)依据分类管理的需要1.企业法人从事生产经营并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经济组织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轻微责任是什么?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轻微责任是什么意思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轻微责任是什么意思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最高级别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针对的是医疗事故结果导致人的死亡,即只要医院有过错,出现病患的死亡就构成一级甲等事故,而轻微责任的结论是医院责任并非是最大或主要的,死者到医院救治之前已经是危重病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是自身疾病,因此这份结论作为法院做出赔偿的依据,对赔偿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将可以按照40%左右的比例赔偿。按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
·合同中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条款的效力如何 约定“双方再无任何经济纠纷。”并不表示员工放弃了诉权,如果事实是比如公司少缴了社保,这一条就是无效条款。即员工仍然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不会因为双方协议中有这样一条而免除企业的法定责任。企业之所以喜欢在解除协议中写上这一条,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条款减少潜在的劳动争议,许多劳动者即使以后发现企业坑了自己,会以为签了就只能自认倒霉了。至于文字表述,如上,怎么写都不改变此条的法律效力。法定的企业责任不会因为描述差异或双方约定而有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 夫妻中的一方要想解除婚姻关系,此时就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而在向另一方提出离婚的时候,相信也不是无缘无故的,并且在这方面我国法律中也是作出了规定。那实践中,究竟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即我们常说的登记离婚。登记离婚应由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并出具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介绍信,填
·处理租房纠纷需要什么证据 处理租房纠纷需要什么证据一、租房纠纷需要什么证据(一)证明双方诉讼主体适格的证据1、自然人:自然人应当提交基本身份信息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居住证明、护照、港澳台胞回乡证等)。2、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提交基本身份信息证明(如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等)。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二)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厂家被走私查封经销商有什么罪 经销商如果知道是走私货那就有犯罪嫌疑。如果不知道就无罪。确认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实犯罪嫌人构成犯罪的,依法应当撤销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犯罪未遂的处罚法条有什么内容 犯罪未遂的处罚法条有什么内容《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该处罚的适用中,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1.对未遂犯刑法原则上规定了从宽原则。因为行为毕竟没有造成刑法所规定的犯罪结果。因而对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对未遂犯采取得减主义。3.对未遂犯是适用从轻处罚原则还是减轻处罚原则,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由审判人员决定。二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从二O年一月一日起至二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无试用期。二、工作内容和地点(一).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操作工岗位(工种)工作。(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产品生产、分装、包装及厂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二).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周口市。(三).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或职务,乙方应当服从。如甲方需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双
·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1)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财产一般也是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
·代写遗嘱到公证处见证是否可以? 代写遗嘱到公证处见证是否可以?一、代写遗嘱到公证处见证是否可以?代写遗嘱到公证处见证是可以的,法律当中规定代书遗嘱,如果去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的话,可以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规定公证处能代写遗嘱,另外,遗嘱的形式不是只有公证遗嘱一种形式。如果老人能写字,自书遗嘱就可以了,要注意分别自己书写,亲笔签字,这就符合基本的有效条件了。为防止将来对老人状态有争议,可以在此基础上加上全程录像、由无利害关系的亲友、邻居见证立嘱过程。二、公证遗嘱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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