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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今年五月份在定陶陶城怡景买的房子首付十六万多,贷款一直下不来银行把贷款合同给了,中介那边一直说那个首付钱在不动产那边,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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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年前公司倒闭一次性付了姥爷的养老退休金8万多但舅舅舅妈背着姥爷将这笔钱私吞了今年年初姥爷生病住院要报销才将事情败漏跟他们要钱他们就说现在没钱私下调解无果只好走法律程序解决此事!&n


·潘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关于工资的纠纷。
    你好,我是一名公办老师,因情况在前几年办了停薪留职,但现在我才知道,我处教委并没有上报我的事情,所以上面每月都有发工资给我,教委把我应有的工资给我后留,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113.104.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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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定量刑法定量刑的区别有什么?
  酌定量刑法定量刑的区别有什么?酌定情节,又称裁判情节,是指刑法没有明文规定,根据立法精神从审判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反映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在量刑时酌情适用的情节。常见的酌定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种:(1)犯罪动机;(2)犯罪手段;(3)犯罪的时间、地点等当时的环境和条件;(4)犯罪侵害的对象;(5)犯罪所造成的损害结果;(6)犯罪人的个人情况和一贯表现;(7)犯罪人犯罪后的态度。法定情节,是指法律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必须予以考虑的情节。它既包

·一、新《劳动法》旷工规定有哪些?
  一、新《劳动法》旷工规定有哪些?劳动法法中没有关于旷工的规定,根据《公务员法》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可以予以辞退。《劳动合同法》中也规定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员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

·一、离婚小孩抚养费给多少1、法院根据什么
  一、离婚小孩抚养费给多少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

·离婚能问男方要补偿吗?
  离婚能问男方要补偿吗离婚补偿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离婚时,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有权获得另一方经济补偿。简单来说,离婚补偿就是对夫妻约定婚内谁赚的钱归谁,一方付出较多家庭义务而赚钱少的,在离婚时由赚钱较多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补偿的条件:(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双方约定婚内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即婚后生活谁赚钱归谁。赚的少的少得,赚得多的多得。也所谓多劳多得。没有婚内财产约定的,不需要离婚补偿。因

·审判阶段发现新的犯罪事实范围怎么处理
  审判阶段发现新的犯罪事实范围怎么处理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有新的犯罪事实,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属于检察院管辖范围内的自行侦查。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
·农民工欠薪主体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农民工欠薪主体责任应该由谁承担?拖欠民工工资的主体是企业,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有规定:1、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2、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3、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二、恶意拖

·买农村的房子是否可以贷款
  买农村的房子是否可以贷款一、买农村的房子是否可以贷款农村房子是可以贷款的,贷款流程如下:1、由申请农村房子贷款人先为其农村住房办理房产证,如果农村房子贷款人的农村房子本来就有房屋房产证可以省去这一步骤。2、然后提交农村房子贷款申请书,经过贷款银行同意之后,可以以农村房子贷款人农村房屋作为抵押,到房产部门处办理房子评估、登记、受押以及核发房屋他项权证,连同农村房子贷款人拥有使用权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房产证一起作为贷款抵押物,签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中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中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我们走在大街上,会看到有很多建筑工程在施工,他们在施工完成后会成为一幢幢的高楼,这也显示了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变化。在这些建筑工程的背后少不了有很多的监督管理,国家为了治理建筑工程中的质量问题出台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处罚规定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管理做了哪些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管理做了哪些具体规定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2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第3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
·代位继承权有什么权利?
  我们知道,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其生前财产会由继承人继承,但如果在被继承人死亡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那么,继承人的继承权利会由其子女或其他亲属代位行使,这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代位继承。那代位继承权有什么权利?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代位继承权有什么权利?1、由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该已死亡的子女(若活着时)可以分得的遗产份额(《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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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7 13:06:33:12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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