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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被解雇有工资吗 试用期被解雇有工资吗试用期被解雇的,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工资的。不给是违法的行为,但是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是关于试用期工资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
·职务侵占50万坐牢还要还钱吗? 职务侵占50万坐牢还要还钱吗?一、职务侵占50万坐牢还要还钱吗?需要还钱。如果没有返还有可能加重刑期。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必
·隐名股东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吗? 隐名股东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吗?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若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也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显名股东实际行使和操纵因隐名股东出资带来的股东受益,公司其他股东对隐名股东的股东受益存在事实不知情。
·在我国强奸罪有自首,谅解书能判缓刑吗 关于强奸的这种行为,很多时候不能够以当事人当时是喝了酒的这种说法作为冠冕堂皇的借口的,不管当时的意识是否清醒都不能够在违背别人的意志下去发生性关系的。当然了,有些被强奸者可能在经过当事人的各种赔偿以后,也自愿出具了谅解书,并且强奸犯本人也有自首。这些种种的做法,考虑的问题可能也是在我国强奸罪有自首,谅解书能判缓刑吗?一、在我国强奸罪有自首,谅解书能判缓刑吗?强奸犯罪是较严重的刑事犯罪,一般不会判缓。1、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主要内容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主要内容2015年11月26日,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对于私募基金的募集信息披露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1、私募基金募集、运作中应按规定进行全面细致的信息披露。2、托管人对披露信息有复核义务。3、私募信披禁业绩预测,禁违规使用最佳、最大等词语。4、私募管理人内部必须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5、基金合同(含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应与募集中的信披内容保持一致,不一致的必须说明。6、信披
·违法发放贷款罪要求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违法发放贷款罪要求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标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1、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什么样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进行房地产的转让,其实也就是进行房地产买卖。这样的活动每天都在上演的,但您是否注意过,其实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一些不得转让的房地产,那究竟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能否与精神病患者结婚? 能否与精神病患者结婚?精神病患者到底可以结婚吗?下面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精神病患者可以结婚吗?我国的婚姻制度是婚姻登记,只有到法定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才合法有效。而首段提及的朋友说的不能结婚,结婚了也没有效力包含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有法定禁止结婚的要件,二是即使结婚领证后结婚也无效。《婚姻法》第七条对禁止结婚的人群有所规定: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第十条对婚姻无效有所规定:1
·一、结婚3个月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一、结婚3个月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结婚3个月离婚财产分割按照平均原则进行。《民法典》对于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界定,有具体规定:1、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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