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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律师您好!我爷爷有9间房子,其中五间已给了我父亲,土地使用证上写的也是我父亲的名字,我二叔和三叔堂弟把我爹那五间房给分了,当时我爹在不情愿的情况下签字了,那我现在能不能要回我父亲的五间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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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孕了,清宫以后复查有残留没清干净,医生说不能在清了因为有个血管怕是大出血,给开的中药说吃上这些中药就能好了,结果回到家吃了几天的中药子宫破裂了,差点没了命,又在别的医院做的手术请问一下之前的医院有没有责任啊,改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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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姐姐夫1990年结婚,男方丧偶有两个女儿,女方无生育,婚后男方70多岁的老母亲、两个女儿5口人共居一起生活。后来女方怀孕,为避免当时的生育政策处罚,1993年3月离婚但仍共同生活,出生后的孩子即送人抚养。2011年男方95岁的老母


·公司扣押档案
    大学毕业后在一家企业工作两年,递交辞职报告后,解除了劳动合同,却扣押档案,我该怎么办218.58.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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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公司拖欠工资,辞职后对方仍拒绝支付
    本人7月18离职,离职后仍拖欠我四个月18天,约12200,对方没有保险没有合同,我这边有一个可以证明工作关系的盖公章的证明,仲裁可以吗,如果对方仍不支付,可以强制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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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中介签的青岛某船务合同,中介说到学校就学习,我来好几天了,报名排到29号,我不想等了,能申请退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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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郯城法律常识
·刑事案件追诉期何时起算
  刑事案件追诉期何时起算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对于“法定最高刑”的确定,应根据刑法规定的条款和量刑幅度,按法定最高刑来计算追诉期限。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规定有几条或几款时,按其罪应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期限。刑事追诉时效相关知识介绍:“认为必须追诉的”犯罪,应当限于那些社会危害特别严重,行为人的人身危害性特别言

·有效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是什么?
  有效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是什么一、有效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三个条件(一)、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状况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条件。1、自然人签订合同,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签订合同,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法有一个例外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签订纯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2

·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规则
  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规则1、在正常情况下,一般标的物有损毁如在交付前,则为卖方承担责任,标的物有损毁如在交付之后,则为买方承担责任,如果因为买方的原因导致标的物不能如期交付,则由买方在违反约定的日子起,承担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2、卖方在交给承运人的在途标的物,除非当事人另外有约定以外,毁坏、灭失的风险从合同成立开始以后起由买方承担责任。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标的物依然要运输,当卖方交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的风险则由买方承担

·因冷暴力起诉离婚的需要赔偿吗?
  因冷暴力起诉离婚的需要赔偿吗?1、因冷暴力起诉离婚的一般是不需要赔偿的,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因“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家庭暴力必须是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可见,法律层面的家庭暴力是指有形的身体接触的暴力行为。尽管这种消极、无形的冷暴力所造成的伤害在某种意义上说并不亚于拳脚相加的有形暴力,但它毕竟不同
·刑事诉讼被告上诉会加重刑罚吗
  对于一审刑事判决,此时如果是检察院抗诉的话,那么是可以对被告加重处罚的。那如果是被告上诉的话,此时会加重刑罚吗?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刑事诉讼被告上诉会加重刑罚吗第二审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述限制。(1)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它同
·酒后驾车肇事逃逸无证驾驶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酒后驾车肇事逃逸无证驾驶的量刑标准是什么?酒后驾车肇事逃逸无证驾驶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

·离婚后一方继承父母的财产是否合法?
  离婚后一方继承父母的财产是否合法?离婚后一方继承父母的财产是合法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当中包括子女,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二、遗产继承如何分配继承的份额,要看其父亲有几个法定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原则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原则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

·2023全面取消事业编制吗?
  2023全面取消事业编制吗?改革后原有事业单位的职工将何去何从?事业单位要全面取消,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也是不现实的。按照社会功能将事业单位划分为三类: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和从事公益服务。《意见》为事业单位改革画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1、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2、今后5年,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

·合同复印件是否需要盖章
  合同复印件是否需要盖章合同加盖公章的即为原件,复印件是指公章属于复印的情形。一般来说复印件是不需要盖章的,因为复制的原件上本身就有印章,而且一般合同都是以原件为准,复印件并不发挥原件的作用,大多是用来说明情况,而不像合同原件一样用来证明合同的效力等。从诉讼证据上来说原则上复印件是不能单独作为证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列举了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五种情形,其中第(四)项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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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7 12:17:28:12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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