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河东区律师黄页: |
河东区法律咨询 |
河东区法律常识 |
·肇事逃逸处理后可以考驾照吗 肇事逃逸处理后可以考驾照吗?肇事逃逸后就终生不能再考取驾驶证了。(一)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
·根据民法规定民事答辩状怎么写? 根据民法规定民事答辩状怎么写?1、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着另起一行列写代理人,并标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并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还要写明他与答
·没有打借条的抗辩规定是怎样的? 没有打借条的抗辩规定是怎样的?1、没有打借条的情形,被告可以抗辩借贷事实未发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2、对于原告的举证,被告也可以进行反驳,比如对于原告借款交付的时间、地点
·企业辞退怀孕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企业辞退怀孕员工赔偿标准是多少?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不能解除合同的情 ·公安机关侦查期限是多久? 一、公安机关侦查期限是多久?公安机关侦查是没有期限限制的,但是对于逮捕嫌疑人之后的侦查期限,一般是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以延长1到5个月。在我国,侦查行为既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又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二、立案的条件1、有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
·还息并续借借条是可以的吗? 还息并续借借条是可以的吗?一、还息并续借借条是可以的吗?还息并续借借条是可以的,只要双方能对续借事宜协商一致即可。借条到期本息还清应销毁借条,如果续借应重新写借条。续借时需注意以下事宜:1、借贷要合法公平、自愿、合法是民法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任何民事活动都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借贷双方应当在公平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借贷活动。贷款人应当考察借款人借款用途,考察借款人的偿还能力,考察借
·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么?赠与合同公证手续如何办 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么?赠与合同公证手续如何办理?一、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么?赠与合同并不需要公证即可生效。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也就是要实际交付赠与财产赠与合同才生效。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就不能撤销赠与。也就是说,没有经过公证的大多数赠与合同在合同签订后还没有生效,而是要经过交付程序才生效。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即可生效。赠与合同公证与否主要在于以下两点。《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
·一、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但应当根据情况另行处理:对事故现场保护起来并且立即报警,对车辆不得移动的情形:(一)造成死亡、伤害的;(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三)有酗酒、服用精神药品或者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的嫌疑的;(四)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对事故现场保护起来并且立即报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可以移动车辆的情形:一般的财产损失事故,并且是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第八条
·省道修路拆房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方米计算,逾期十二个月以内,每月增加百分之五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
·一、劳动合同自动续约的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自动续约的条件是什么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由此可见,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对继续执行原劳动合同约
|
|